城市化强拆非民众之福
2010-10-14   作者:陈家兴  来源:京华时报
 

  百姓的命不贱,不到万不得已,岂会以命相争!说到底,还是一些官员缺乏基本的人文理念和尊重生命的意识。
  宜黄强拆自焚事件,正进入理性的交锋。一个自称宜黄官员的人,以“慧昌”为署名写了一篇《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宏文,大谈“强拆推动城市化”。
  此人所表达的“强拆”逻辑,在一些官员身上有一定的普遍性。地方要发展,城市化要推进,基层政府和官员担子很重。你只要实际一干起来,就知道事情有多复杂,推进工作有多么难。不搞点强制手段,工作就推不动,就停滞,这还怎么干?还有什么新气象、新变化?哪来城市化?
  这是一种典型的官员开展工作的思维,都只是从官员的角度考虑问题。按照这种逻辑,百姓也有一番道理。官员道理与百姓道理就必然要发生碰撞,谁也说服不了谁,解决问题还怎能商量着来?极端强拆事件,正是这两个道理碰撞的必然结果。官员有权,百姓有命,彼此激烈对抗,必然导致矛盾冲突不断,又哪有国家的发展,何来一个“崭新的中国”,何解“权为民所赋”!
  纵观一些地方官员通过强拆推动城市化,根本上都未走出官员的“政绩门”。城市化也好,地方经济发展也罢,乃至打着为公共利益着想的旗号,其实际考虑的都是官员自身的政绩。不必讳言,官员都有正当的政绩诉求,不求政绩当官干什么?问题是为了政绩就可以不顾一切吗?就可以漠视百姓的利益和生命吗?难道政绩不应该是而且只应该是百姓生活的幸福、社会的安宁和谐吗?只有GDP,只有看得见的高楼大厦才是过得硬的政绩?
  就算有些官员搞强拆,真的不是为了自个儿的政绩,而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着想,那也必须走过“利益门”。拆迁说到底,就是在博弈中调整利益。即使是为了公共利益,也不能漠视少数人的利益,也必须把各方利益公平公正地调整好。即使个别拆迁户“人心不足蛇吞象”,漫天要价,你也不能用强拆剥夺他的正当权益。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一些地方官员非此即彼的思维,使拆迁中的利益博弈充满了对抗和暴力。如果找到第三种方案,这种利益博弈往往就能找到双方的平衡点。比如,官员觉得拆迁户是无理要求,大可以为其“让道”,哪怕是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也要尊重对方的权利。那么,这种思路下的利益博弈就必定充满理性。
  一意孤行搞强拆而出人命的官员,都未走过尊重、呵护百姓的“生命门”。不管公共利益的理由多么冠冕堂皇,不管对方漫天要价多么无理,百姓若以命相争,难道就不值得搞强拆的官员警醒?难道他真的只是“人心不足”?难道就不值得官员重新考虑工作思路?百姓的命不贱,不到万不得已,岂会以命相争!说到底,还是一些官员缺乏基本的人文理念和尊重生命的意识。
  不经过这“三重门”的强拆,必成中国发展的大障碍。经历这“三重门”的城市化,才是民众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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