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税负要考虑“居民承受能力”了
2010-09-14   作者:杨于泽  来源:搜狐博客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上周五发布报告说,中国政府全口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去年达到32.2%,虽然税收只有6.3 万亿元,但政府全口径收入超过10万亿元。报告认为,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我国目前30%左右的总体宏观税负水平并不低。
  一直以来,我国官方都向人们强调,我国宏观税负水平不高。就在上个月,财政部官网还转载《人民日报》一篇文章称,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口径,2007年至2009年,我国宏观税负分别为24%、24.7%和25.4%,不仅远低于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但中国社科院正是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口径,分析得出了“并不低”的结论。
  宏观税负多少算高,多少算低,没有绝对标准。北欧国家宏观税负高,据说占到GDP六七成。但国家不同,社会经济政策不同,纳税人的感受也大相径庭。北欧都是富利国家,居民收入大部分缴税了,但人们的生老病死全由国家包下来了。姑且不论中国宏观税负高低,反正政府拿走了1/3,而居民生老病死样样都得自己操心,过桥走路还得再交“买路钱”,时时处处感到窝心。
  近两年,大家都在讨论“国富民穷”之说,社会共识很高。按照中国社科院的报告,政府拿走了新增财富的32.2%,甚至有专家说,政府拿走的可能更多。剩余部分,企业应该也拿去不少,最后剩下的适用“二八铁律”,20%的人拿走了其中80%,而80%的人只分得其中20%。“国富民穷”,真的不假,其结果是国内消费不振,而且影响到我国经济增长。
  政府拿的多,老百姓只能“正视现实”,令人担忧的是报告测算,“十二五”时期,我国宏观税负水平还有望继续攀升。这种说法不是没有根据,有关部门已经放出风声,计划开征房产税、环境税,甚至还有“社会保障税”这样的名目。政府收税其实不要紧,关键是居民感受不到“用之于民”,增税就成了我们“不能承受之重”。
  现在水、电、气等公用事业隔三岔五涨价,有关部门总是说,定价考虑了“居民承受能力”。其实,国家宏观税负倒真的是要考虑“居民承受能力”,不能任其增长下去。水、电、气的价格本应由市场竞争形成,根据“居民承受能力”来定价,意味着巨大的涨价空间。但在宏观税负上,确实存在“居民承受能力”问题,因为居民创造的GDP是一定的,政府拿的如果不能用之于民,其比重要就要有一个限度。
  居民承受能力已近极限,这一点,可以从很多社会经验中得到验证。拿“中等收入阶层”来说,政府觉得他们从经济发展中得了实惠,至于他们在生活重负下的呻吟,有可能被解读为“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表面上看,他们有房有车,但他们房与车是用贷款买来的,他们已经花掉了父母的积蓄和自己一辈子的预期收入,沦为“房奴”、“车奴”、“孩奴”。
  官员说,提高生活质量靠增长,要保持增长,政府就得收税上项目。但机器会疲劳,橡皮筋会繃断,人的承受能力也有其极限。提高生活质量值得期待,但我们不能为了这样的将来,而罔顾当下的生存。增加新税种,这是做税负的加法;能不能也做做税负的减法,比如合并同类项、提高个税起征点?给工薪阶层减税,其实已有社会共识,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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