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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0 作者:陈联科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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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近一期的《武汉晚报》报道,武汉今后将不再成片开发经适房。该市今后无论开发什么楼盘,都将采用富人与穷人混居的方式进行。该报道指出,若成片开发经适房,往往处在城市边缘地,交通等生活成本,使低收入的老百姓难以承担;特别是在客观上造成“富人”与“穷人”被隔离开来,在心理上也可能造成隔阂。混居使得“富人”与“穷人”可以共同享受小区及周边交通等公共资源,又可保证房屋的质量。 大概在去年,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就曾表示,“今后在普通商品房的项目当中,要规划建设一定数量和一定比例的廉租住房,使廉租住房的住户和普通商品房的住户形成一个社区,避免出现‘贫民窟’”。因此,武汉方面的政策可以看做是对这一新理念的贯彻和实践,据说北京也有这方面的一些规定,但我不知详情。看起来,“穷富混居”在当下已经变得非常富有现实意义:一方面,拿出大片土地开发经适房对任何一个城市都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即便拿出这么大片土地解决了一大部分人的住房问题,却也制造了新城的管理、交通、治安、公共配套完善等一系列新问题(都知道北京有一个天通苑,了不起的大,但也存在超级的堵车和公共资源配置的严重滞后等显著问题);另一方面,穷人富人日益感觉到生存在两个世界,心理距离和阶层意识越来越强烈,对社会也是一种割裂。所以无论从土地供应还是社会和谐角度,我们都有必要提倡一种容忍融合的城市发展道路,“穷富混居”也就很值得尝试。 在“穷富混居”的实践中,西方可以给我们两重借鉴,一方面,欧美的历史上都有贫民窟的现象(我们这里有城乡差别,但农村的分散使得贫民窟较不明显),另一方面,欧美也都意识到贫民窟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也都努力消弭同一民族中的巨大贫富差距现象,表现在住房政策上也都不同程度地提倡“穷富混居”。再加上中国自古以来的社会传统,“穷富混居”也很容易被中国人接受。 不歧视穷人,也不要歧视富人。我理解,“穷富混居”并不是强迫富人和穷人非要住在一起,而是作为全体中国人的政府和公共政策制定方,她必须告诉不管富裕还是贫穷的中国人,土地和住房是所有中国人的基本生存空间和生产生活资料,是公共资源,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大家总要生活在一起,这个资源也不能因为你钱多就太多地占有。这实际上也是对这些年房地产行业完全市场化的一种合理修正。 “穷富混居”一定会产生一些问题,比如社区范围内穷人和富人在生活习惯卫生甚至素质方面的一些不和谐造成的碰撞,但比较起来“穷富分居”问题更大(天通苑、回龙观,这样巨大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的低水平建设,只会让这些区域的第二代第三代与富人区的孩子们差距越拉越大)。“穷富混居”一定是个相对的概念,是廉租房、经适房和普通商品房之间的混居,并不是非要在别墅区里弄几栋廉租房来生硬地彰显和谐。中等收入群体的社区搭配一定低收入群体的住宅正可以在中国的主体社会里搭建大家共同生活的舞台,消弭不和谐的因子,也让穷富之间更多的沟通,也有更多流动的可能。 在端午节全体中国人吃粽子的时节谈论穷人富人的住房问题似乎过于煞风景。但是不管是穷人和富人,我们都吃粽子这样一个基本的文化和生活背景其实也是在告诉我们,穷人富人有共同的纽带,并不存在一个可以把富人和穷人完全分开的社会形态和居住模式。反倒是要承认,确保大家在享用公共资源和公共空间上的权利公平,是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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