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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市场尚处于中介主导
2010-07-08   作者:王攀  来源:河南商报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房租暴涨原因调查工作已经结束,报告认为除了季节性因素外,部分中介因为房屋买卖生意下降,从房主处收租房子做“二房东”,推高房租或劝说房主抬高房租,是主要城市房租上涨的主要因素。

  所谓季节性因素,就是大学生毕业租房以及城市拆迁造成的租房。显然,这并不是房租上涨的主因,因为大学生毕业租房、拆迁租房每年都有,不可能单单今年如此凸显。在我看来,房租上涨一个根本原因是,始于去年11月的楼市调控,让房地产市场买卖双方处于相持状态。开发商“不差钱”,但消费者刚性的居住需求,如果不通过购房实现,就必然选择租房。这样,租房市场就必然供小于求,房租上涨这是价格规律的体现。
  而房屋租赁市场,基本上还处于中介主导。为了得到高额服务费,房屋中介采取措施抬高房租势在必行,而且其中也有报复性成分。此前,楼市调控致使二手房交易市场萎缩,大量的房屋中介举步维艰,甚至面临灭顶之灾;如今当它们发现可以通过租房市场弥补损失时,自然不会放过机会。
  可以说,无论是消费者刚性的住房需求在租房市场释放,还是房屋中介企图捞一把以弥补以前的损失,说到底,房租上涨仍旧是楼市调控造成的结果。这或许是政策制定者始料不及的。
  所以,住建部不能仅仅把房租上涨归因于中介炒作,还必须认识到政策设计之初没有周全考虑。到市场上租房的人基本上都是保障性住房的夹心层,既无法取得经适房等购房资格,也不能享受廉租房等优惠条件。这些人是高房价的受害者,如今又为楼市调控进一步承担压力。对于他们的民生疾苦,政策制定者无论是在保障性住房政策制定上,还是楼市调控的实施过程中,都应该考虑缓解他们的压力。
  从长远看,房租过高也不利于培养国人正确的住房观。联合国住房目标是“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其中关键词:一是“人人”,而不是一部分人;二是“享有”,而不是“拥有”。但国人对“住有所居”的理解,往往看重对房屋的拥有。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自有房率如此之高的原因所在。
  显然,培养国人恰当的住房观,就要让租房有尊严。这个尊严体现在:一是租得起,二是租得体面。但现实中,且不说人们普遍认为租房有漂泊之感,社会环境总是让租房的人觉得不体面,而上涨的房租更是让人排斥租房——与其高价租房,不如购房做房奴。而当国人都把买房作为居住的必要前提时,房价又谈何下降?
  所以,采取各种市场化措施抑制房租过快上涨,不仅是楼市调控政策进一步发力的关键,还是培养国人正确的住房观,从而彻底解决高房价这座大山的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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