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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墓地是哪种需要尊重的“历史”
2010-06-08   作者:谢昱航  来源:中国青年报
 

    广东省河源市郊的万洞水库,是一个众山环绕、鸟语花香的清静水源地。但也正是因为山好水好,近几年这里豪华墓地一个接一个建起,水库周围一个山头,150座豪华私墓盘踞,让山头成为一片“阴城”。针对老百姓的不满和查处呼声,当地有关部门表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要遵守法律,但也要尊重历史。(6月5日《南方农村报》)

    按照《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每具遗体墓地占地不得超过4平方米,骨灰占地不超过1平方米,在耕地、林地、水库及水源保护区建造坟墓,更是在禁止之列。然而,在万洞水库一带,一些人不但有特权永占好山好水,而且占地面积也完全不受约束,他们的墓地之气派,与小别墅很难分辨,最大一座豪墓占地超过1000平方米。国家的法律,在这里完全成了摆设。
    有了“阴城”的存在,好景致成了恐怖地。周边居民不敢吃水库里的水了,守着水库,要喝从其他地方引来的水。水库附近、墓地所属的国营的高埔岗农场,多年来惨淡经营,本指望通过山水优势搞些开发,2009年春节前后,一名外商参观考察高埔岗农场,本对树木葱笼的风光产生好印象,但看到“阴城”后,商人放弃了开发念头。
    万洞水库建豪华墓地,一开始就是明知违法而为之。水库边原立着一块牌子,上面赫然写着禁止建坟墓,违者将受到查处,但墓地还是一个个建起来了。事件的责任主体也很好认定,墓主是谁建墓者是谁,都用不着调查。至于处理方法,那也很简单,无非就是恢复原貌,还库区以洁净安宁。
    把一个在禁地建超标墓地的问题说成是历史遗留问题,明显有趟浑水之嫌,背后的原因,则完全可能是相关部门在遮掩什么。在禁地建坟墓,不以遮人耳目的方式进行,没有监管者首肯,豪墓能堂而皇之的出现?一位墓地建筑师道出原委:如果不让你建,总有好多理由,但要建的还是照样建,关键在于国土所、农场干部中有没有朋友。在墓地开发中,存在一个利益链,最大的利益在土地买卖。而土地买卖中的利益,又去了哪里呢?农场职工反映,农场基本没活做了,场部领导主要任务就是卖地,买地之后买新车,组织干部集体旅游。
    对于这种亵渎法律危害老百姓的行为,不能停留在禁止再建的层次,必须对过去的违法事实一查到底。如果以历史遗留问题来掩盖事实,以尊重历史为借口姑息违法行为,那么后果将非常严重。一则,会引发众多的人效仿,违法行为将不可收拾;二则,一些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的行为将得到纵容,法律的禁令,将只不过是寻租中提高租金的道具,法律的权威、社会的和谐,都将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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