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思想频道(2010版) >> 新闻茶馆-言论
上调存量房贷利率偏离新政焦点
2010-05-03   作者:博主 余丰慧  来源:凤凰网-凤凰博报
 
    中行率先上调存量房贷利率,与中行约定了“利率优惠期限”的客户,将首当其冲成为中行此轮动刀的对象。这部分客户人数占据的比例可能没有之前预期的那么广泛,特别是在广州市场上,“多数客户都没有与中行约定利率优惠的期限”。
  按照我国利率管理规定,存贷款利率上调,存量存贷款利率一律上调;存贷款利率下调,存量定期存款利率执行调整前的利率,贷款利率随之下调,合同另有约定除外。也就说,商业银行利率变动的根据是,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办法以及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事项,比如:合同明确规定,优惠利率期限两年,那么,两年到期取消优惠是顺理成章的,银行不存在违约,更不是过河拆桥、卸磨杀驴。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利率优惠期限,那么,商业银行只有遇到人民银行利率上调时,才能调高利率,调高利率的计算方法是,假如优惠利率为7.5折,那么,调高后应该执行新利率的7.5折。利率下调也如此。
  从中行人士的话语中得知,也只是准备优惠利率到期后自动执行基准利率而已,没有准备取消没有优惠期限的利率。市场普遍担心,其他商业银行会效仿中行取消没有约定期限的优惠利率,笔者认为是多余的,这不可能发生。否则,借款人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笔者需要着重谈的是,从本月14日新国十条出台后,至今商业银行特别是几家大型商业银行执行并不积极,基层行至今没有接到总行执行房贷新政的任何通知。笔者不知道所谓的“缓冲期”还需要多长时间。其二,年初的国十一条和刚刚出台的新国十条明确要求,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新国十条又在前面加上了“更为严格”四个字。准确“执行更为严格的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是关键,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主要“差异”在对住房需求是自住需求还是投资投机需求。从限制投资,打击投机出发,对两套以及两套以上住房实行高首付比例和高利率政策。重点在于对两套以上新购房者实行更加严厉的信贷政策,重点在这里。而不是率先对存量房贷提高利率,更不是对自住型住房贷款取消利率优惠。如果把此作为重点,就没有对准房贷新政的焦距。
  笔者始终认为,差异化信贷政策要在“差异”上做足文章。一方面对投资投机要实行严格严厉信贷政策;另一方面对自住型住房需求特别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需求要执行优惠利率和低首付款比例,这个必须坚持,不能改变和取消。不能一说执行严格的住房信贷政策,连自住型需求也列入“严格严厉”范围之内。此前,一些行纷纷取消自住型房贷利率优惠,就有曲解房贷新政之嫌疑。如果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一股脑将脏水和孩子一起倒掉,在执行楼市新政上就出现了偏差。
  一定要准确执行楼市新政,不折不扣、不偏不倚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而不是厚此薄彼、移花接木、将重拳打偏。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调控新政接踵而至 五一楼市成交惨淡 2010-05-04
· 武汉楼市逆市“疯狂” 2010-04-30
· 楼市调控吁求新机制 2010-04-28
· 楼市调控 银行别趁火打劫 2010-04-27
· 不能用短期眼光看待楼市新政 2010-04-26
 
频道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