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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并非中国经济的定海神针
2010-03-18   作者:叶檀  来源:南方都市报
 
  3月15日,媒体报道二次房改列入人大正式议案。同一天,北京举行两会后首场拍卖。推出的六宗地块中,三宗被国企高价拿走,并创下三次拍地新纪录。有人认为,这是央企给房改迎面的一个大耳光,其实不然,央企地王倒是与二次房改交相呼应。
  人大代表提议的二次房改,并非意在抑制商品房尤其是高档商品房价,而是由政府解决低收入人群与夹心层的住房需求,从而放开商品房价。政策核心是“三三制”——三种住房制度,三类供地方式,三支队伍参与。三种住房制度指的是,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制度、针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公共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和针对高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体制。而相应的三类供地方式也分别为:政府划拨方式供地、“四定两竞”招标用地和商品房的“招拍挂”方式供地。三支队伍则是政府、民间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及建筑开发商共同参与。由政府主导提供房屋住房服务,供应对象是占城镇人口60%左右的中等收入家庭。
  这与新加坡模式如出一辙,即推行以政府分配为主、市场销售为辅的国民住房政策。在过去40多年里,新加坡政府共兴建了将近百万套组屋,使大约84%的国民住进了组屋。在政府建设保障型住房后,高档商品房市场将更加开放,价格会更高,因为地方政府必须通过更少的土地获得更多的溢价。以新加坡论,对商品房市场彻底放开,其商品房价格高于保障性住房价格9倍。2007年,美国楼市崩溃,海外资金加速从欧美流入亚洲市场,新加坡房价全年升幅逾24%,增长速度世界第一。
  央企打的算盘是,赶紧跑马圈地,而后以地王之身推动楼王诞生,全面掌控利润最丰厚的高端商品房住宅市场。央企地王诞生与二次房改是互为因果的循环链条,是央企垄断利润在房地产领域进一步放大的结果。
  央企地王现象,更是行政化的信贷市场与行政化的银行体系之畸形投射。
  就社会资源占有量而言,央企是中国最大的利益集团。央企屡拿地王,证明央企:第一不缺资金,第二并非中国经济定海神针,第三是推高房地产市场的最大推手。央企需要改制成本的高论、低息信贷向央企倾斜的做法,不外乎为央企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寻求解释,根本站不住脚。从金融到烟草,从中海到中粮,各行业央企的“非主业投资泛滥”说明央企并无核心竞争力,其利润很大一部分来源于资产价格上涨,他们是中国信贷与资产泡沫的推动者,而不是实体经济的定海神针。
  2004年,169家央企中有八成的企业涉足房地产,国资委当年6月通报,决定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等五家企业整合央企的房地产资源。如今,128家央企中超过半数以上涉足房地产,其中多数属于超越主业经营范围越界进入。
  究其原因,由于可以获得垄断收益与优惠利率信贷,央企对于成本感受钝化。在信贷紧缩情况下,央企还能获得优惠利率,而绝大部分民企不仅被取消了优惠利率,甚至无法贷到款。此外,1994年后央企的税后利润不再上缴中央财政,虽然这两年央企开始进行国有资产预算,但红利在央企系统里打转。
  不仅如此,央企大多有子公司在证券市场上市,只要通过重组整合概念就能在股市圈钱。2009年最典型的重组股就有军工概念股,包括大飞机、航空、兵器装备股,如受益于兵器工业集团内部整合加速的中兵光电、新华光等个股一度成为市场宠儿。
  央企涉足房地产越深,房地产泡沫越大,中国经济就越危险。两会期间,一些主业并非房地产的央企负责人也在不同的场合表示,作为国有资产的直接负责人,保持国有资产的持续升值和盈利是“职责所在”,使用自有资金进入利润率更高的房地产行业能够实现这个目标,符合市场规律。而一旦房地产市场不可避免地下调,央企将拖累中国经济遭受灭顶之灾。
  如果所有的央企都依靠房地产保值增值,足以说明央企对于中国经济的作用存在于人们的想像,应该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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