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入刑”能否遏制酒后驾车
    2009-08-11    本报记者:刘丹 高路    来源:经济参考报

    8月4日,杭州市民魏志刚酒后驾驶保时捷越野车撞死一花季少女;8月5日,黑龙江鸡西一男子酒后驾驶路虎越野车造成2人死亡、十多人受伤;8月6日晚间,上海又发生一起酒后驾车夺命案,一名4岁男孩被撞死,3人受伤。酒精引发的一幕幕血淋淋的惨案让许多人愤怒,对酒后驾车施加刑罚的呼声不绝于耳。在酒文化盛行的中国,酒驾“入刑”是否真正能遏制酒后驾车?

    酒精引发的惨案接二连三

    日前,杭州胡斌严重超速驾车致人死亡案中,肇事者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成都孙伟铭因无证醉酒驾车致4死1伤,一审被判处死刑。然而,这并未“踩”住酒后驾车的“刹车”。
    因酒后驾车酿成的悲剧接连不断地发生,一次次挑战着公众的神经。据权威部门数据统计,今年以来浙江省因酒后驾驶引起的交通事故中共死亡120人,受伤370人,其中全省36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中,有7起是酒后驾驶引发的。今年1到7月份,上海共查获酒后驾车3万多起,其中醉酒驾车约有3000起。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政策研究处处长刘岷表示: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几率是没有饮酒的16倍。饮酒者在酒精的作用下,容易动作失调,手脚失控,视物的立体感也会发生误差。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司机根本就反应不过来。酒后驾车的车主多数存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总认为“事故应该轮不到我”。

    酒后驾车:游走在行政处罚之内

    马建清是上海青浦区的一名交通民警,常年在第一线查处酒后驾车。他透露,马路上酒后驾车现象不容忽视,仅今年6月青浦交警就抓了500名酒驾车主。
    他告诉记者,对酒后驾车的处罚相对较轻,一般分为罚款、暂扣驾驶证、行政拘留几种。酒驾分两种情况:一种是酒后驾车,一种是醉酒驾车。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在0.2毫克/毫升至0.8毫克/毫升之间属于酒后驾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8毫克/毫升属于醉酒驾车。
    马建清说,根据有关法规,上海交警对酒驾处理分为以下几种:酒精含量0.2毫克/毫升至0.5毫克/毫升,驾驶员将被扣证1个月,罚300元;0.5毫克/毫升至0.8毫克/毫升,驾驶员将被扣证3个月,罚500元;0.8毫克/毫升至1.2毫克/毫升,驾驶员将被拘留10天以下;1.2毫克/毫升至1.5毫克/毫升,拘留10天至15天;1.5毫克/毫升以上,拘留15天(最高限度)。此外,酒后驾车造成人员伤亡,一般按照交通肇事罪处理,最高处七年以下刑罚。
    “酒后驾车是比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大,然而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处理过轻,有些驾驶员存在‘不怕罚’的心理带着酒精疯狂上路。”马建清说,“酒后驾车的处罚应该往刑事方面靠,否则没有震慑力。”
    上海大学社会学专家顾骏表示,法律对酒后驾车处理相对宽容,是导致酒后驾车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他说,很多国家对酒后驾车“零容忍”,例如美国对酒后驾车造成生命伤害以二级谋杀起诉,他们对酒后驾车的认定标准则更低;此外,在美国,餐厅卖酒给司机将会承担连带责任。
    “在我国,大多只是吊销驾驶执照、罚款,酒后驾车的成本太低了。”顾骏分析,在酒后驾车的群体中,私家车司机的比重较大,他们中有些人甚至存在“钱能摆平一切”、“出事后能搞定”的错误观念,“提高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迫在眉睫,目的是为了让车主们不敢酒后驾车。”顾骏说。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政策研究处处长刘岷说:酒后驾车实在太危险了,一幕幕酒精“杀人”的惨剧,提醒我们的执法部门应该加大处置力度。“现行的法规将醉酒驾车、飙车致人死伤的恶性行为参照一般交通事故来处理不太公平。”
    上海律协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张培鸿说:对酒后驾车施加刑罚,客观上将拉高交通肇事的刑罚。若过失犯罪加重了,故意犯罪的刑罚也就会被相对抬高。
    张培鸿补充说:我国处理醉酒驾车通常采取行政处罚,拘留最高15天,这个处罚过轻,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当中,还有一个比较大的空间,这个空间可以用其他处罚来填补。

    如何提升“交通文明”短板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逐步提高,我国步入了名副其实的汽车社会。然而,由于交通文明的缺失,本属于公共资源的道路,被看成是车内车外“生命权”不对等的一个场所。
    张培鸿说,短短三十年,我国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迅速赶上并超越了西方国家百年累积的路和车、车和人的关系。遗憾的是,交通文明和法律规则成了“短板”,于是,路、人和车的关系一下子紧张起来。
    一般而言,对一个处于经济起飞和成长时期的社会,会选择对车辆及驾驶员更为宽松的政策。比如日本在上世纪六十年代规定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撞死行人不负法律责任。但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或者社会开始产生新的矛盾的时候,这些规则就会被修改完善,方向是尊重人的生命和健康。
    顾骏表示:汽车社会中,健康有序的交通文明固然重要,但文明的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然而,面对酒后驾车恶性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面对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马路上被酒精剥夺,有关部门必须调整现行的处罚规则,让规则回归到保障行人的权益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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