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如何防范假保单
    2009-04-03    本报记者:陈圣莉 实习生 尹乃潇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期频繁见诸报端的携程“保单门”事件,无意中发起了业内有关真假保单的大讨论,一场涉及全国范围的打假浪潮亦随之掀起。专家指出,为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投保人应通过选择合法机构投保,并通过电话、网络等查询渠道核实保单信息的真伪。

  假保单主要聚焦航意险和车险

  据业内人士介绍,以前当保险行业信息查询系统不完善的时候,一些保险代理人在收取保费后,却并未将保单信息及时录入保险公司系统,反正客户也不方便查询。如果不出险,保费就自己扣下了。如果出了险,较轻的事故就自己掏钱赔付了事;事故较大则想方设法骗公司,如不成功就逃走了事。
  在去年11月底,中国人寿的一名营销员被曝光通过“白条”收据、复印收据等方式骗取了总计超过两千万元,酿成了保险业有史以来的营销员骗保大案。
  “其实,早在1997年开始,利用假保单进行保险诈骗的案件就开始出现,这类诈骗主要出现在航意险和车险领域。”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教授庹国柱指出,在消费者缴纳保费环节,如果保险公司管控不严,就可能出现营销员利用假收据骗取保费的情况。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在收取保费时采取通过银行卡或专用存折扣款,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代理人私下操作的风险。但从根本上说,还是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查询系统,才能杜绝此类现象。
  记者近日赴陕西等地调研时发现,监管机构和行业内部已经逐步通过“见费出单”、“阳光查询”等手段,试图从制度层面规范公司的保单管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多种举措规范公司出单管理

  “见费出单”是指保费全额入到保险公司账户确认后,才能出具保单给投保人。此前,无论是否收到钱,保险公司都可以先出具保单。去年下半年,保监会建议各地推广使用“见费出单”以加强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防范风险和违法违规支付手续费等行为。此后,北京、江苏、深圳、山西、甘肃等地陆续执行了此项规定。
  据陕西省保监局副局长毋育生介绍,该省自去年11月实施“见费出单”后,应收保费余额明显下降。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应收保费余额12681万元,较实施前的10月底减少25380万元,下降66.68%,既较好防范了行业系统风险,也确保了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寿险领域,自去年3月开始,保监局督促省内寿险公司大力推动了保单查询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服务方式,建立网络、电话、短信等客户保单简易查询系统。目前,有17家寿险公司实现了电话查询,有11家开通了网上查询系统,另有部分公司实现了营业网点的自助查询;在产险领域,自今年3月下旬开始,陕西省正式启动机动车辆保险投保、理赔‘阳光查询’,保险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或上网查询保单信息和出险赔案信息。”陕西省保监局寿险处副处长马雪芹对记者说。
  据了解,像陕西这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车险“阳光查询”制度,在全国尚属首创。根据陕西保监局要求,自今年3月15日起,全省各财险公司应向社会公布保单、赔案查询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公司网址。同时,各财险公司应在机车险保单特别约定中,增加注明内容。投保人只要提供被保险人名称、保单号、车牌号等基本信息,就可以通过拨打保险公司提供的电话或网络,查询自3月15日以后签单的保单信息和出险的赔案信息。

  消费者谨记核实保单

  专家建议,消费者在投保时首先要选择口碑好的保险公司,以及与保险公司正式签订保险代理合作协议的机构与个人。“这样就有一个双重保险,出险后可以向代理人追诉,因为他的代理行为实际上代表了保险公司的行为。万一出现了假保单,消费者也可以去向保险公司追诉,这样获得的权益会更直接。”信诚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业务总监石宗鑫对记者说。
  鉴于种种原因,保单可能无效,为防止此种情况发生,业内人士提示消费者最好在购买后及时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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