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对可执行的积案“清零”
    2009-02-27    记者:黄会清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银川电 26日上午,宁夏中卫市法院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总结暨发还案件款大会在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举行,中卫市两级法院将有执行条件的347件积案全部执结完毕。
  今年1月21日,宁夏清理执行积案第二次执行局长会议决定,在3月30日以前,对全区法院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受理的2157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必须全部执结,3月底完不成任务的负责人将被建议当地党委调离岗位或免职。中卫市法院提前一个多月完成了任务,实现了辖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清零”。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乔生彪介绍说,法院以和谐执行理念指导清理积案工作,摒弃以强制手段为主要措施的做法,尽量运用协调、说服教育等手段,赢得了被执行人的理解。对涉及民生的案件加大力度坚决执结,对涉企案件尽量促成双方和解,对涉及人大代表、公职人员的案件,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共同敦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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