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航空黑名单”案开审
    2009-01-09    记者:公磊 李京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因认为老“东家”屡次拒绝其购买机票、乘坐厦航航班,2008年9月一名厦航离职的航空安全员以侵犯人格尊严为由,将厦门航空公司起诉至法院。这起全国首例“航空黑名单”案1月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原告范后军介绍,2004年,厦航福州分公司在其生病期间无故与其解除劳动关系。2006年,范后军与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厦航补偿范后军19万余元,但范后军需离开福州并自愿在有子女前放弃乘坐厦航航班。2008年6月,范后军的女儿出生,在向厦航福州分公司告知上述情况后,范后军在2008年8月和9月间先后三次被拒绝乘坐厦航航班。范后军认为,厦航多次剥夺其乘坐飞机的权利,是对其人格尊严的漠视,不仅给其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对其人格尊严带来极大伤害。
  在庭审中,厦航代理人答辩称,范后军自从竞选公务员落选后,不认真对待工作,并曾采用过激言行威胁恐吓领导,如果让范后军乘坐厦航航班,有危害飞行安全的可能性。厦航从维护飞行安全的角度拒绝其登机,并不侵犯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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