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坛]不能剥夺彭北京的权利
    2009-01-09    作者:王伟    来源:经济参考报
  湖南郴州私营企业主彭北京在网上发布《决斗书》,要求与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龙及该院执行局局长郑建华进行决斗。决斗书事件在网上引发激烈争论,同情者有之,赞赏者有之,批评者更有之。
  彭北京向法院院长和执行局局长发出决斗书,目的可能是主动为媒体制造有价值的事件,引起舆论关注,从而对当事法院施加压力。可事态的发展却似乎南辕北辙了:彭北京老人是否受到了法院的不公正对待,这个原本才是问题的问题似乎已经脱离了焦点。这种做法是否损害了司法权威、是否影响了中国的法治进程,这样宏大的话题却成了大家争论的核心。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易延友认为,彭北京这种做法不可取,“在一个法治社会,就要通过文明理性的方式来解决争端”。我相信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问题是十几年过去了,浪费了无法计算的时间、精力、金钱成本,案子没得到解决,请问还要等上多少年?若是再过几年,案子以“文明理性的方式解决了”,彭老汉可能已不幸辞世,这样的解决对彭老汉来说,有何意义?
  如果自己不能帮助彭老汉,就请不要空发议论,阻挠彭老汉谋取最后正义的机会。何谓最后的正义?就是一切公权救济途径都被堵死的情况下,公民个人只能通过自身能力维护自己最后的正义。这时就是社会文明的悲哀了,因为社会堵塞了公民“通过文明理性的方式来解决争端”的途径。
  给彭北京维护权利的机会,大家都能受益。因为它能督促我们的法官秉公执法,使个人权利不被公权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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