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坛]财产申报监督比申报更重要
    2009-01-09    作者:徐光木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疆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察局和预防腐败办公室三家联合通过当地廉政网,公示55名初任副县级干部财产公开申报表。55名副县级干部中无一人填写“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接受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礼金、有价证券、各类支付凭证、贵重礼品情况”。舆论普遍认为,这些官员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或许没有,然而完全不存在利用职权收取小额礼金的情况着实令人生疑。
  我们目前对官员的财产状况清楚不清楚并不最重要,重要的是要利用财产申报制度达到财产公开的目的。然而如何保证财产申报真实准确性呢?真实与否,还有待于权力监督的介入。离开了强有力的监督,财产申报本身是没有多大意义的,久而久之,也必然会成为糊弄公众的华丽外表,不仅无助于官员廉政形象的树立,相反还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对财产申报的真实准确性进行监督是一个问题,如何监督又是另一个问题。比方说,官员有没有利用职权收受礼金监督机关或许不知道,然而,没有无缝的鸡蛋,社会公众总可以通过某些蛛丝马迹觉察事情的真相,在这个时候,就需要监察部门根据群体的举报具体核实了。并且,为防止少数官员在财产申报问题上玩文字游戏,还有必要对“利用职权收受礼金”进行明确,规定哪些情况下收受礼金是利用了职权之便,哪些情况下收受礼金是正常的人际往来等等。即使是后者,官员也应该将所收受的礼金通过某种途径申报,以接受组织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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