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成立全国首个反垄断庭
    2008-12-26    记者:刘丹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上海电 全国首个反垄断案件专项合议庭22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与以往反垄断案件分属法院不同部门审判相比,反垄断案件专项合议庭的成立为我国反垄断案件审判工作探索了一种全新模式。
  于今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是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法律,也是完善市场结构、保障经济安全和确保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法律,素有“经济宪法”之称。
  然而,绝大多数反垄断案件中,经济与法律问题相互交织,高度疑难复杂,专业性很强,甚至涉及国家的经济安全,属于“高端审判”。为了保证执法统一、提高审判效率,上海市二中院创新民事、行政案件审判“二合一”模式,成立反垄断案件专项合议庭,专门审理反垄断民事及行政案件,并加强对反垄断案件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总结反垄断案件审判经验,统一执法标准,为我国反垄断案件审判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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