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坛]政府花钱请人告己难免作秀
    2008-12-26    作者:吴学安    来源:经济参考报
  成都市成华区政府和公民古魁之间因强制拆迁补偿标准存有争议,一直未能妥善解决。成华区政府认为,既然各说各有理,还不如上法院解决。由于对方当事人交不起高额的诉讼费,成华区政府就借给他10万元作为律师启动费,还通过与法院协调,为原告免去高达百万元的诉讼费
  或许成华区政府的思路是,既然双方各执一词,不如寻求第三方解决机制,把自己和原告一起交给法律。一向被理解为强势的政府放下身段,保持了难得的权力克制,无疑表现出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这在当下中国是难能可贵的。但前提在于,必须保证司法审判的独立性。
  在此,我们不妨仔细推敲政府花钱请人告自己的法治硬伤。行政权力既然可以用纳税人的钱为对方当事人垫支律师费,又可以干预法院诉讼费的收取,公众为什么没有理由不相信它也能干涉正常的司法审判。说白了,在司法独立不如人意的今天,要想让地方法院真正以“独立第三方的立场”,不让政府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恐怕并不是件易事。
  在这起政府花钱请人告自己诉讼中,政府对法律工具的选择运用,难以让人相信司法能传递公平与正义。人们有理由对地方政府类似花钱请人“告自己”的举动持谨慎的欢迎。惟有更多的民告官能结出“善果”,才能带给人们对司法公正更多的希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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