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药企商业贿赂其产品禁入医疗机构
    2008-03-24    记者:孟昭丽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福州电 福建省卫生厅副厅长张守臣日前说,2008年福建省将继续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经依法认定的具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禁止福建医疗机构两年内采购其产品。
  2007年福建卫生系统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87件,涉案金额194.4万元,受党纪处分26人,受到刑事处罚27人。2007年福建卫生系统共上缴开单提成款374.07万元。
  张守臣说,2008年福建将加快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设。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处方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同时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管理的规定防止“统方”,切断医生与医药代表之间经济利益的联系。
  张守臣说,福建下一步还将对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管理、干部人事和项目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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