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坛]七台河矿难可以异地审理
    2007-12-21    作者:吴杭民    来源:经济参考报
  拖了两年之久的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特大矿难在新华社披露相关内幕后,在中央领导的过问下,终于有了进一步的进展。对此,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副院长回应:“这个案件太敏感。”
  东风煤矿“11·27”特大矿难在历尽周折后,还是由七台河市法院开庭审理,在“有地方保护主义的成分”、“这个案件太敏感”的背景下,这个全国瞩目的大案,交由案发地的七台河市的法院审理,不得不让人们对案件是否能秉公办理存有不少疑虑。
  一个拖了两年之久、国务院直接过问的大案,迟迟不见处理责任人,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悬疑的事件。而从以往的教训来看,地方保护和地方非法干扰,更是长期以来困扰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因素。七台河一位周姓市民愤慨地说,这起特大矿难责任人的处理竟拖延了两年时间,至少说明相关部门对171个生命的漠视,让人怀疑存在徇私舞弊行为。而如今,当地案件当地审,又让我们怎能相信法院能排除一切干扰从重从严判决此案呢?
  所以,诸如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特大矿难之类的大案要案,理应实行异地审理制度,以最大限度地排除地方干扰。事实上,对于一些在全国影响很大的案件和高官腐败案,都已在实行异地审理制,有助于依法处理、杜绝可能发生的徇私舞弊。那么,东风煤矿“11·27”特大矿难,为何不交由七台河市之外的司法部门来异地查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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