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坛]让违法批地者负法律责任
    2007-12-14    作者:钱夙伟    来源:经济参考报
  广东开平市委书记非法审批土地近3万亩被撤职。近日,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重点讲到了广东省开平市政府非法批地案。
  作为一个县级市,明知县级人民政府没有农用地专用及征收土地审批权的情况下,“仍然采取将集体农用地视作国有未利用地和化整为零的手法审批用地”。而且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督查组现场督办期间,开平市政府有关部门还拿出了虚假的“一套又一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以欺骗手段应对上级的调查”。实在是胆大包天。
  胆子如此之大,不外乎两个原因。其一,未批先用、先上车后补票、交罚款补办手续,是某些地方比较普遍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表现形式。这些地方官,早已熟知时下的潜规则,所谓查处,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通过关系,还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二,铤而走险的背后,大凡有着利益的纠葛,非法批地,往往是出于借地牟利的利欲驱使,早已屡见不鲜。
  因此,要刹住违法批地,对其中严重违法的,就应该诉诸法律,让违法官员站上被告席。不仅追究违法批地的法律责任,对于其中有否牟取私利,也查个水落石出。如此既得利益一捋到底,还可能搭上牢狱之灾,才叫“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才能刹刹这些地方官员的胆气,屡禁不止的违法批地,才有望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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