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原始股被起诉
    2007-11-16    记者:李京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因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涉嫌非法转让未上市公司的原始股1220余万股,北京中盛怡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监等4人日前被检方以非法经营罪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检方指控:2005年5月,中盛怡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杨永、股东兼总经理陶洋、股东兼副总经理章超等人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北京中盛怡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005年4月至2006年9月间,中盛怡和公司未经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接受西安大东国际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朱某某、张某等人,陕西杨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吕某某、曹某某、赵某某,西安华海医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丁某某、张某某、王某某的委托,向社会公开转让上述股东持有的未上市的原始股股票。经核实,李某等390余人共购买西安大东国际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460余万股、陕西杨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230余万股、西安华海医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530余万股,共价值人民币4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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