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关于养狗的立法争议
    2007-09-14    本报记者:朱薇 刘鹏    来源:经济参考报

  当养狗日益成为现代人不可或缺的生活元素时,不断攀升的狂犬病发病率、犬吠扰民、宠物犬随地排泄等狗患也成为考验各大城市管理能力一道新课题。重庆市9月10日举办《重庆市养犬管理办法》立法听证会再次提醒,在要求政府加大养犬管理力度的同时,养狗人自身素质的提升显得尤为关键。

养狗问题催生养狗法律

  今年7月31日,重庆永川区来苏镇一名3岁女孩被街上一只流浪狗咬伤,经镇医院治疗,伤口逐渐愈合。但到了8月11日,小女孩突然发病,生命垂危。为避免“野狗”害人的悲剧,该镇采取集中灭狗行动,一天内消灭92只野狗。
  据重庆市公安局统计,重庆全市农村犬达300余万只,城市养犬数量达25万余只。而狂犬害人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今年1-9月,重庆已累计报告狂犬病发病数60例,仅今年8月,重庆有18人死于狂犬病。
  据重庆市法制办副主任陈思聪介绍,重庆市现行犬只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狂犬病疫情暴发后的处置而制定,与犬只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于,一个地区出现狂犬病疫情后,当地政府往往采取在一定范围内大规模捕杀犬只,引发市民不满。现行犬只管理办法规定的执法主体涉及公安、工商、畜牧、卫生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看似职责明确,实则职责相互交叉。另外,重庆市政府2003年取消养犬审批及收费许可后,犬只管理更加缺乏依据,狗患更加严重。
  因此,出台一部养犬的专门规定十分必要,9月10日,《重庆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听证。

限养、收费成为争议焦点

  根据“征求意见稿”,重庆对养犬将实行分区管理,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实行登记、强制免疫制度,一般管理区饲养犬只实行强制免疫制度。
  听证会各方一致同意实行强制免疫。“但是,如今狂犬病疫苗的价格达到283元一组,如此高的价格让许多养狗人尤其是农村的养狗人难以承受。”民间动物保护组织人士陈明才说,建议一般管理区和民间流浪狗收容机构的疫苗应当纳入市和区县的年度财政预算,实施免费注射。
  此外,在是否限制养狗数量、管理费缴纳标准、重点管理区能否饲养烈犬等问题上,听证会各方进行了激烈的争辩。
  焦点一:是否收取管理费,收费不能一刀切。市民代表陈晓认为,许多养犬人的经济条件并不好,尤其是一些空巢老人养狗是为精神寄托,还有一些救助流浪狗的饲养者,都不应对他们收取管理费,只是要求饲养者定期带狗注射疫苗。网民“嘟嘟”称,现在70%以上的市民养的,都是很一般的小狗,当管理费用比狗的价格还要贵时,更多的狗将被遗弃。旁听代表李鉴平认为,现在能养进口名犬的人带有高消费倾向,有的训练犬只就能花费上万元,对这部分人应收取高额管理费。
  焦点二:是否限制养狗数量。旁听代表王晓国认为,如不限制养犬数量,城市犬只会越来越多,政府应采取对犬只实行绝育等措施限制数量。而反方代表税慰晰认为,硬性规定养犬数量,必将出现大量丢狗现象、流浪狗大增。
  焦点三:是否禁养攻击性犬。听证人吴洪浪认为,城市内根本就不应养烈性狗,除了屡屡发生烈性犬伤人事件,因狗生祸的纠纷频出。9月9日,渝中区就发生一起撞车,就是一辆出租车为躲避横穿公路的藏獒而导致的。

承担义务是享受养狗权利的前提

  “养犬是公民的权利,不能禁止。”这是听证人员陈明才这样的爱犬之人最理直气壮的理由。听证会上市民谭春艳说:“其实我不喜欢养狗,因为我很怕狗,但不能因为我不喜欢就去限制人家,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爱好和权利。”然而多位听证人表示,养犬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对犬吠扰民、狂犬害人等影响公共利益的问题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文明养狗是享受养狗权利的前提。
  “由于相当一部分养狗人的素质特别是伦理道德方面的素质还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准,所以现在是人为造成了一种狗对社会的危害。”听证人吴洪浪说,“比如犬只在公共场所到处大小便,特别是在公共场所路人经常踩到,这是一种很尴尬的局面。有些养犬者故意把犬赶出家里来大小便,包括我的邻居就是这样。另外,还有人乱扔病死狗,这些都是饲养者的素质问题。”
  下岗老干部蔡素心说:“我常常说不是狗不乖,其实是养狗的人‘管狗无方’。只要养狗人有保护环境卫生的公共意识,狗是能被教好不到处拉的。而且我们也学学外国老太太,出去遛狗时带一个塑料袋、一把刷子、一杯水,我们把它刷干净。”
  听证人肖达勇发言说:“我经常看到有市民抱着小动物乘车,而且还让小动物单独坐一个座位,旁边人让她给老人家让一下坐吧,可是带狗的人却说她有钱,买了票的。爱狗连基本的文明素质都丧失了。”

立法关怀“狗福利”

  在9月10日的立法听证会上,参会的各方人员还从人与动物和谐、动物福利出发,建议管理办法增加设立犬只收容所、引入社会力量管理犬只、建立犬只管理责任保险制等内容。
  来自重庆市小动物保护协会的陈明才说,流浪狗除了主人抛弃以外,流浪狗生育的后代将又成为流浪狗,重庆一些救助流浪狗的民间组织曾举行万人签名救助小动物活动,到目前已为150只流浪狗进行绝育手术,但这样的力量还是很微薄。所以希望政府加大对流浪狗的救助而不是屠杀狗,政府更不应该让禁狗令变成屠狗令,建议有关部门在各区设立犬只收容所,负责收容流浪、丢失和遭遗弃的犬只,市民将流浪狗递送到收容所可获一定奖励。收容所犬只上户时可以让领养犬只的人自愿捐款,作为流浪犬管理的专用款。
  参加听证的重庆某保险公司职员谭春艳也建议,重庆应该建立一个流浪犬管理中心。养犬人如违反管理规定需受到经济处罚,罚款的50%应进入流浪犬管理中心,作为流浪犬管理中心的费用补充。在强制责任保险的前提下,可以用保费的5%建立流浪犬的治伤基金,负责流浪犬伤人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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