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大陆就业的路更宽了
    2009-05-20    本报记者:沈汝发 郑良    来源:经济参考报

    5月18日,海峡经济区高层研讨会在福州召开。

本报记者:沈汝发 摄

   “台湾地区很多法律界人士都有意到大陆从事法律服务,惠台新政策使他们的愿望变得现实。”正在中国政法大学读博士、去年刚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台湾学生洪绍荣对大陆新近出台的多项惠台措施评价积极。
  5月17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在首届海峡论坛大会上宣布了包括“许可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两地试点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涉台民事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向台湾居民开放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等多项惠台新政策。
  “惠台新政策为台湾居民大陆就业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这有助于缓解金融危机背景下台湾地区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充分体现大陆方面向台湾同胞释放的善意。”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黎昕说。
  在福州、厦门试点开放大陆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的新政策引发了两岸法律界人士热议。厦门勤贤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凌说,2008年6月,司法部发布《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开放了台湾居民报考国家司法考试,当年就出现台湾居民“司考热”,818名台湾居民踊跃报名参加司法考试,658人在全国各地考区参加了考试,37名台湾居民通过考试并于今年4月取得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曾凌说:“越来越多的台湾法律界人士到大陆发展,大陆律师业的竞争更激烈了。”
  洪绍荣则认为,台湾律师事务所和法律界人士到大陆从事法律服务,目前业务范围主要还是为台商、台胞提供法律咨询,为两岸法律交流提供服务。
  洪绍荣介绍,由于大陆法律服务市场广阔,台湾地区很多法律界人士都有意在这边从事法律职业,惠台新政策为他们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即使没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也可以来大陆从事涉台民事法律咨询服务。
  洪绍荣告诉记者,他目前正在北京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正常情况下,一年之后,他将获得法律职业执业证,可以以律师身份代理诉讼、提供法律服务,今后,他将留在大陆发展,从事法律职业。
  就业机会的增加不仅在法律服务行业,一些中介行业和专业技术领域也向台湾居民敞开了大门。根据惠台新政策,大陆将进一步向台湾居民开放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统计、审计、价格鉴证师、社会工作者、国际商务、土地登记代理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安全工程师、勘察设计领域的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等10类共11个项目对台湾居民开放。
  福州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甘满堂说:“现代社会实行的是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职业资格对于就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台湾民众可以越来越多的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意味着大陆严格的职业资格考核机制渐次开放。”
  福建省人事厅专业技术处处长陈鼎接认为,允许台湾居民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主要意义在于放开了职业门槛,对他们就业会有很大的帮助,越来越多的台湾专业技术人员将有机会到大陆施展才华。
  陈鼎接说:“台湾同胞到大陆就业,不同于旅游、观光,他们能更深刻了解大陆的社会经济环境,这有助于两岸化解歧见、增进了解。”
  福建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对台职业技能鉴定试点省份,据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钟维平介绍,由于大陆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较大的应用范围,台湾同胞对来闽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具有浓厚兴趣。为了帮助台湾同胞在大陆就业,福建省积极开展对台湾居民的职业技能鉴定,目前对台开展鉴定的职种已达43个。
  此外,福建省还对台湾地区学生的就业出台了专门的政策。根据新的政策,台生在福建省内就业将与大陆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据福建省人事厅厅长丛远东介绍,截至2008年10月,福建高校招收台生人数累计达3767人,随着台生来福建求学的增多,愿意在福建就业的人数呈增多趋势。由于此前尚未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所以台生来闽就业特别是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就业无章可循,就业后的合法权益维护也存在一些困难。
  新的政策将有效解决这些难题。在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台生,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需要的,可以自主应聘或受雇到福建省内的国有企业单位和各类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取得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以上学位的台生,符合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均可以通过参加公开招聘应聘到福建省内的事业单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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