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万元,买了辆“黑车”?
一台“问题”车揭开高档进口车销售“黑色利益链”
    2008-12-31    本报记者:陈光明 王炳坤    来源:经济参考报

  花140万元买来的奔驰顶级越野车,却在车管所落不了户、上不了牌。几经交涉,才发现这台高档车的进口检验证书、销售发票全是假的。一气之下要求卖主退车,不料这家身处保税区的车行干脆称“车不是自己卖的”,消费者一下子找不到了索赔对象。记者日前采访这起汽车销售纠纷,揭开高档进口车销售中的种种“猫腻”。

魏先生一步步意识到受骗了

  今年7月10日,辽宁鞍山市民魏先生从大连保税区宝驰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140万元的豪华奔驰越野车。魏先生将购车款打给了宝驰公司的银行账户,当天就把“大奔”开回了鞍山。按照双方约定,宝驰公司将在一周内向买主提交机动车销售发票,《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以及《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即商检单)等,保证车辆顺利落户上牌。
  可后来围绕这台车发生的很多事,让魏先生一步步意识到上当受骗了。
  一开始是相关手续姗姗来迟。为了尽快给车辆上牌,购车后魏先生多次向宝驰公司索要相关手续,但是直到一个半月以后,对方于8月末才寄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来又分批邮来商检单及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等手续。
  魏先生在上缴了十几万元的车辆购置税、上牌费后,2008年10月23日,这辆“大奔”总算在大连市公安局车管所落户成功,车牌号为辽B7Z838。
  拿着正规落户手续,魏先生兴冲冲地前往鞍山市公安局车管所办理转籍,意在将车辆户口转回鞍山。不料鞍山车管所民警在审查中又发现,该车的销售发票是一张假发票,为此拒绝转籍。
  这盆“凉水”一下子将魏先生浇懵了,但是很快又让他清醒过来:“这辆车的手续肯定有问题,要不然怎么会一而再地不能正常上牌……”想到这里,魏先生不禁对车辆的来源产生怀疑:这是不是一辆走私进来的“黑车”呢?

层层揭开种种“猫腻”

  带着魏先生的这些问题,记者两赴大连采访,这台高档进口车在销售过程中的种种“猫腻”,开始被层层揭开。
  11月21日,记者在买方的带领下来到位于大连保税区国际车城的宝驰公司。公司办公室内不见负责人的身影,只有一名年轻职员值守。记者通过电话向宝驰公司负责人王先生表明采访意图,对方称自己在外面回不来。对于记者随后给该公司留下几个采访问题,直至发稿时仍不见该公司答复。
  在同一座建筑内,记者随后采访了大连保税区市场发展局国际车城管理办公室主任余臣波。余主任了解情况后表示,这辆奔驰车的商检手续很可能是伪造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国家3C认证的车辆不允许进口,也不能进入市场销售,而这辆奔驰车属于美国规格车辆,无法进行3C认证。国家虽然对这类车辆设置了特殊检验程序,但这一程序只用于小批量产品,手续办理起来非常困难,中小销售商难以做到。因此这辆奔驰车很可能没有通过商检,而用伪造、冒用的商检手续来代替。”
  让余臣波不解的是,商检是货物进口的前置环节,如果这辆奔驰车没有拿到合法的商检单,又是怎样通过海关审查而拿到《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的呢?记者随后来到海关部门求证。
  大连海关法规处的李建思科长告诉记者,经他们调查,这台奔驰车的《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完全合法、有效,不存在走私行为。对于商检的前置程序,他解释说,进口前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向海关提交《入境货物通关单》,但是通关单上只需要载明货物的批次、种类,并不用车辆发动机号码等详细信息。可见通关单只对货物进行登记备案式检验,不作3C认证等实体检测。“这批奔驰进口前提交了《入境货物通关单》,进口手续没有问题!”李建思说。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处检验员梁本华证实了李建思的说法。梁本华查阅发现,这张商检单上的发动机号、底盘(车架)号和车辆识别代号虽然都与魏先生购买的车辆不符,但这却是一张真实的商检单。“销售方很可能没有给魏先生的车做商检,而是将其他车辆的商检单冒名顶替,附随在魏先生的车上使用,企图蒙混过关!”梁本华分析说。

卖方愿意赔偿10万元换回发票

  随着谜团逐渐揭开,记者明显感受到销车方造假的“高明”之处。比如在冒名顶替的商检单上,车辆发动机和底盘(车架)的号码尾号分别为“9816”和“2472”,与原车“0315”和“8215”的尾号相差甚远,明显不是同一辆车。宝驰公司为表明这是因为“商检单上的号码打印错了”,特意在商检单的这三组不符号码上加印了三个红色的小印章。“这三个小印章是勘误戳,盖上后表明发证单位承认号码打印有误,我们据此才给该车办理落户手续,”大连车管所一位女工作人员介绍。
  而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梁本华则表示,宝驰公司在商检单上加盖的勘误戳,他们局早在去年就不用了,如果号码打错,则应当重新打单。就算在去年以前,他们局对打错号码的商检单,也会在加盖勘误戳后补写上正确的号码。
  可见,宝驰公司十分熟悉商检单的相关要求。他们即便使用冒名顶替的商检单,也会加盖以往惯用的勘误戳,来制造“检验局承认号码打印错了”的假象。而这种勘误印章原先在检验检疫系统随处可见,经常办理商检手续的宝驰公司,从很多环节都可能私下取得。
  卖方提供的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在查验真伪时也碰上了不少困难。魏先生从大连保税区宝驰公司买车,对方提供的却是天津中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发票主管部门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对此宝驰公司解释说,他们与天津中德公司同属一个集团,因此用天津发票。鞍山市公安局车管所发现这是一张假发票后,车主魏先生和记者为了得到权威部门的验证,结果费尽周折。
  鉴于个人查验发票真伪困难重重,魏先生打算向辽宁省经侦部门报案,彻底弄清卖车单位的做假行为。不料对方得知这一情况后,很快打电话来作出承诺:赔偿车主10万元,并且他们出人来鞍山找关系,帮助车辆顺利转籍;条件是允许他们将这张由“天津中德公司”开具的发票拿回去,新换一张发票。对此辽宁省国税局一些人士表示,卖车单位的这一表现,将该发票的真伪暴露无余。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具数额如此巨大的假发票,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进口车销售问题重重

  通过多方调查,记者至此弄清了宝驰公司的种种造假真相。但是明知卖车单位造假,此事该如何处理,却陷入了困境。高档进口车销售方式不规范,相关部门处理乏力,让魏先生的维权经历异常艰难。
  一是车辆买卖行为不规范。记者弄清造假真相后,大连保税区宝驰公司的法人代表干脆在电话中告诉买主,这台车不是宝驰公司卖的,整个买卖行为都与他们无关。
  花出去140万元的巨款,竟然没有弄明白在跟谁做买卖,出现问题也找不到索赔对象,这让魏先生有些哭笑不得。记者采访注意到,宝驰公司的很多细节都在为最后的“金蝉脱壳”作准备。比如买卖协议正文没有一处提到“宝驰公司”,就连最后的甲方签字落款处,宝驰公司也没有加盖公司印章,而是由经手人签上一个潦草的名字。交款时魏先生向宝驰公司的银行账户打入140万元,如今宝驰公司只承认这是别人卖车,委托宝驰公司代收款。
  大连市工商局保税区分局海天路工商所副所长刘兵表示,这起纠纷背后,也反映出高档进口车买卖行为的不规范。比如说140万元的标的物,双方的协议只有一页纸,正文只有100字左右,最后签字时双方都没有盖章。正常来说,买主应在卖方提供了商品和完整手续后,才交货款,可这次买卖中买主先交钱提走车,相关手续随后才邮寄过来。采访中大连保税区国际车城不少车商都表示,由于高档进口车办理商检等手续耗时较长,很多交易都是先提车,后寄手续,可见买卖行为不规范已成普遍现象。
  二是进口车买卖主体不规范。记者在大连保税区国际车城看到,这里的汽车展厅接近上万平方米,里面展出的上百辆高档进口车,价值动辄上百万元。可是在这一宏大场面的背后,汽车销售商却是一家一家的小公司。车城管理办公室主任余臣波告诉记者,这里展出的每辆车可能都属于不同公司的,买者看好哪辆车,就前往不同的销售公司去讨价还价。
  三是相关部门处理乏力。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处检验员梁本华介绍,进口车辆的安全性能检验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检验项目,魏先生购买的这台奔驰车没有进行这项检验,其安全性能就没有保障,属于质量存在瑕疵或隐患的产品。
  商品质量问题本应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对此魏先生给大连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寻求帮助,不料投诉信息被层层下放,最终还是交给大连市工商局保税区分局海天路工商所来处理。但是该所副所长刘兵表示,他们是汽车销售商众多主管部门中权力最小的一个,根本就没有处理这件事的能力,“我们最严厉的措施也就是吊销宝驰公司的营业执照,但是种种迹象表明,宝驰公司已经不想要这份营业执照了。”而国际车程管理办公室主任余臣波则表示,宝驰公司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交管理费了,不是国际车城的会员单位,他们也无法管理。
  如今,魏先生的豪华奔驰车已在自家车库里放了将近半年,落满灰尘;而他为弄清事件真相,索要赔偿,前往数百公里外的大连已经不下10次,身心俱疲,至今还看不到一丝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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