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作建房冰城破冰
资金监管难题难解
    2008-04-28    本报记者:梁冬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当前全国个人合作建房运动相继“搁浅”之时,近日,哈尔滨个人合作建房联盟发起人葛建军对外宣布,哈尔滨个人合作建房联盟已经与当地的一家开发商合作拿到了土地,目前哈尔滨首个合作建房项目已破土动工。
  然而,由于合作建房刚刚起步,尚无明确政策支持,仍处于探索阶段的合作建房该咋建?合作建房事业能否最终走向成功?在诸多疑问之下,哈尔滨首个合作建房项目无疑也寄托了人们更多的期待。

合作建房叫板开发商:房价低30%

  “合作建房绝不是空想,而是百姓针对高房价的一种现实选择。”对于合作建房的可行性,倡议者葛建军深信不疑。
  在哈尔滨一家电脑科技公司任职的葛建军曾从事过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因家庭居住面积小,有改善住房条件的计划,又苦于房价居高不下,于是他萌生了合作建房的想法。合作建房行动于2007年3月悄悄在互联网上发起后,立刻得到1000多名哈尔滨市民的响应,这些报名者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其中多数为中低收入者。
  经过参与者共同研究,哈尔滨个人合作建房联盟采取了见效最快的方法:与开发商合作,先取得土地。葛建军认为,这种合作建房方式不仅工期短,还可以让开发商省去了销售成本、贷款成本、宣传成本及团队管理成本等。合作建房联盟同时成立的内务、外联、法律、工程、专家顾问、财务六个工作小组主要起项目监管作用,对开发企业使用的建材型号、品牌进行监督。
  既然是合作建房,那么,参与者到底能省多少钱?据葛建军测算,如果按照合作建房模式,开发商赚取合作建房手续费,可以在没有前期投入的情况下,赚到10%管理费。开发商在此过程中,不需自行投资,无须承担房价波动的风险,而且由于建房前已有订户,不存在空置问题。因而,对代理的开发商而言,也是有利可图。葛建军说,目前哈尔滨个人合作建房联盟已与一家开发商合作拿到了土地,选择的地块虽然不是哈尔滨市区繁华地段,但在二环之内,在市区商品房均价达到每平方米3900元,二环内难觅每平方米4000元以下的住房的情况下,他测算合作建房比开发商开发的楼盘房价会下浮30%。

信任和信心:合作建房参与人最大考验

  葛建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高房价使个体的消费者长期在房屋买卖中处于弱势地位,只有团结起来,组成合作建房联盟,普通市民才能在房屋定价上与房地产开发商争夺更多的话语权。那么如何保障合作建房参与者齐心协力共同将理想变为现实?记者采访发现,由于合作建房是由每个个体联合组成的,建房过程中又要经历拿地、审批等多个环节,因而信任和信心对合作建房参与人是最大考验。
  合作建房,自然是大家出建房款,合作建房参与人最关心的也是建房款的安全。对此,葛建军解释说,合作建房联盟的建房款在报名后是存在银行自己名下的。到开始拿地需动用建房款时,大家的房款才被银行用统一账户管理起来,建房过程中支付的费用,都由银行每月定向转账支付。此外,合作建房参与者还可提出“每月开会公示账目,共同审核”等主张。
  虽然发起人对自己的计划满怀信心,许多哈尔滨市民还是对“个人合作建房”这一新生事物既期盼又心存疑虑。
  “我做好了长期准备,个人方面应该有五六年的时间可以等待。之所以选择个人合作建房,主要是考虑到个人的经济条件,又不想因为结婚买房而拖累父母。如果成功了,我可以得到相对便宜的房子;如果不成功,五六年的时间正好可以用来存钱,到时候可以重新选择。”已经报名参加个人合作建房的哈尔滨市民李晓伟虽然怀有希望,但他很清楚合作建房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而放弃参与合作建房的刘鹏则认为,个人合作建房还在摸索阶段,全国都没有现成的例子可以借鉴。建成的房子质量如何,将来能不能按时交房,这些问题都不能不让人担心。
  哈尔滨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认为,个人合作建房的最大障碍就是土地及专业性,作为合作建房的组织者一定要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创造出独有的模式。目前看来,合作建房联盟选择的“以开发商身份为百姓拿地,合作开发、建房,并向合作者公开开发成本,核算最终价格”的操作模式较为可行。

房产部门:个人合作建房需防范资金风险

  合作建房虽然可降低购房成本,但由于这种建房模式是大家共同出建房款,因而在操作过程中的资金安全性问题也引起房地产监管部门的担心。有关部门提醒,合作建房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操作困难很大,时间也无法预计,不确定性因素很多。所以,市民在看到其美好一面的同时,也应对其伴随而生的风险进行充分考虑。 
  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合作建房能为百姓提供低价的房子,出发点是好的,但这件事缺乏必要的配套政策,存在着法律和监督盲点,没有相应的监督。尤其是合作建房的资金监管是最令人担忧的问题。当今社会诚信缺失现象时有发生。正规注册的法人企业、各种银行、信贷机构中,携款逃之夭夭的单位或个人屡见不鲜。而个人合作建房属老百姓自愿、约定的一种行为,在法律上,一旦发生资金风险,处理起来将相当困难。
  此外,参与合作建房的群体是由许多个体市民组成的,大家为了同一个目标聚集在一起,但在他们的要求各不相同的情况下,很容易引起民事纠纷,作为合作建房组织,是否有相应的办法协调并统一大家的要求?在房屋建设过程中,集资建房的个人难免会面对复杂的开工手续,难免会与水、暖、电、气等部门打交道,这些部门的态度直接关系到合作建房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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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重走房产开发老路

  2006年11月,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委托的开发商以一亿多元的价格取得了一个30亩地块的开发权。据当时测算,这一地块均价为每平方米4100元,预计建成后房屋成本价为每平方米5300元,远低于周边楼盘的市场价,将能达到个人合作建房低于市场价30%的目标。然而,温州个人合作建房人在成功“拿地”后,再也无法取得进一步的突破。2007年10月,温州合作建房人最终选择将合作建房项目纳入房地产开发程序进行建设。256名会员全部转为项目的投资股东。根据商品房开发模式,项目完成后,所有房源将公开销售,房价也将上涨。这不仅意味着256名股东很难如愿买到房子,也偏离了让每个合作建房人买到廉价房的初衷。

上海合作建房“变身”合作买房

  2007年6月,上海合作定制建房的最早倡议者“上海家圆”,迫于压力暂停了合作定制建房计划,转而以团购形式进行。换言之,上海家圆提出的“合作定制建房”已经变身为“合作买房”。根据上海家圆网站声明内容,上海家圆暂停该计划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相关政府部门认为“个人集资建房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且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涉及到巨额资金运作的问题”,因此建议上海家圆重新考虑经营思路及运营方式。

深圳个人合作建房组织屡拍廉价楼

  2006年底曾以低价成功拍得两栋住宅楼的深圳个人合作建房组织,2007年4月6日再次拍得一栋烂尾楼,其成交均价每平方米约2610元。这栋烂尾楼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建筑面积为5369.2平方米,共有56套90多平方米的住房,产权从1992年到2042年。据专家估算,加上拍卖交易费和再建费等,房子成本价约为每平方米3200元,比当时周边同类商品房价格低两成。

天津首例合作建房“止步”退款

  2007年11月,天津市首位合作建房发起人刘革学向媒体宣布,由于土地规划调整,合作建房在时间和成本方面出现了不可控因素。因此他们集体决定,天津首例步入实施阶段的合作建房项目——“家园”项目正式中止,先期筹集的770万元集资已开始退还出资人。

北京合作建房被挡在“拿地”门槛外

  2007年3月,因合作建房而备受关注的北京海淀区花园路25号居住用地,最终由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江苏恒佳置业有限公司(投标联合体)竞得,成交价格为12384.86万元,折合成楼面价为每平方米6380元。曾经信心百倍要拿下该地块的京城个人集资建房发起人于凌罡,又一次被挡在了“拿地”这一门槛之外。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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