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改革面临新形势冲击
    2007-05-15    本报记者:丁铭    来源:经济参考报

    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是从2004年开始的,至今已3年有余。就在这几年中,国家又先后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等政策,农村信用社改革如何适应这种新形势?这正成为内蒙古信用社广大干部职工议论的热门话题。

    黑龙江省庆安县农民在信用社办理贷款。新华社记者 王建威 摄

新农村建设对信用社改革提出新要求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袁玉祥告诉记者:“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现在我们这儿种地的不多了,养车的多了,种树的多了,对信用社信贷提出额度要大、周期要长的新要求,而且对服务质量的要求也提高了。”
    据袁玉祥介绍,去年他们这个信用社“三农”贷款的投放量占全社总贷款余额的60%,主要投向村镇建设和龙头企业。由于向新农村建设信贷投放量增大了额度,适当延长了周期,业务经营得不错,全社去年赢利了150万元。
    内蒙古大力神牛业公司就是东胜区农村信用联社支持的“三农”企业。这个公司2003年开始筹建,2005年正式投产,设计1万吨牛羊肉生产能力。去年,公司产值突破4000万元,利润接近300万元。公司董事长燕凤光介绍,公司投产后流动资金主要靠贷款,其中在东胜区农村信用联社的贷款占50%,两年来已贷款200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扶持养牛基地。公司全部达产后,一次贷款就需要5000万元,一年要周转3次,所需贷款总量为1.5亿元。
    如今,燕凤光已是东胜区农村信用联社的股东,其股本金达20万元。他说,农牧民的事情最终还得靠农村信用社来解决,农牧民好多都不够国有银行贷款的标准,而农村信用社比商业银行和政策银行要好一些,灵活易于操作,运作起来比较方便,很受农牧业欢迎。
    内蒙古银监局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处长贾奇珍说,农村信用社是一个集政策性、商业性及合作性于一体的金融机构,内蒙古确定了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统一法人三种产权组织形式,但哪一种形式都要执行为“三农”服务的政策性业务。因此,如何使三种产权组织形式的农村信用社业务与新农村建设形势相适应,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关键。

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对信用社形成冲击

    由于当前我国对农村金融服务普遍存在供给不足、服务不充分、竞争不到位的问题,国家去年放宽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这一新的形势,使内蒙古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面临着很大的冲击。
    记者从内蒙古银监局了解到,目前,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既处于垄断地位,又存在供给不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这种供给不足主要体现在贷款额度小、贷款总量向农村整体投放比例过低、贷款难度大和利率太高,不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去年放宽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目前,国家已确定了首批6个试点省、区,明年视情况将在全国推广15个省份。内蒙古作为这次政策性调整的首批试点省、区之一,今年将搞10个试点,其中上半年搞4个。
    这一新情况的出现,对目前正在进行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带来很大的震动。据内蒙古一些农村信用社负责人分析,国家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后,农村信用社将面临以下三个方面的冲击:一是农村金融市场和各金融机构存款份额的竞争;二是农村金融市场和各金融机构贷款营销的竞争;三是农村信用社人才流失的问题。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于志有认为,国家放宽了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后,村镇银行有10万元资本金、乡镇银行有30万元资本金就可以组建。相反,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实行的票据兑付门槛不断提高,政策反差太大,农村信用社改革很难推进。
    通辽市科尔沁区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程万和称,国家这些新政策的出台,势必使大量民营资本进入农村。民营资本办村镇银行轻手利脚,以信用社现有的机制、所背的包袱,都没法和村镇银行竞争,因此需要找出应对办法。

农村信用社改革需积极应对新形势

    当前正在进行的农村信用社改革除面临上述两个新形势外,还面临着国外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冲击。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张增强讲,荷兰的一家合作银行最近派人到东胜呆了3个月。
    贾奇珍说:“国家对农村金融服务这一系列调整,将使农村金融机构多元化,竞争市场化,对农村金融在服务上、业务上是一种竞争,对激活农村金融市场有好处。”
    通辽市科尔沁区农村信用社联社理事长程万和认为,国家对农村金融政策的调整,可以使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优势互补,使竞争更加充分,弥补农村信用社服务不到位的缺陷,缓解了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孤军奋战的压力。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产权改革办主任于学忠表示,农村信用社改革目前所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应对和参与。这就要求我们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科技手段,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
    具体来讲就是要在信贷投放、金融品种等方面健全为“三农”服务的体系,发挥农村信用社的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同时要加强与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骨干金融组织的合作,健全农牧业保险、农牧业担保等金融组织,并与其他金融组织形成合力,优势互补,共同支持新农村建设。
    包头市郊区信用联社理事长李程亮认为,从目前新农村建设的情况看,农村合作银行和统一法人模式可能更适应在农村市场的竞争,而农村商业银行可能适合在城市金融市场的竞争。

    农信社:不能成地方政府的“钱匣子”

    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内蒙古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进展顺利。目前,全区79家统一法人已经有72家上报了筹建申请,有26家已批准开业。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个别地方政府由于对改革精神领会不到位,在推进农信社改革中存在政企不分的问题。[详情]

    农牧民不能沦为农信社改革的“旁观客”

    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尽管总体上进展顺利,但记者在采访中感到,在这场旨在提高为“三农”服务质量的改革中,部分地方有农牧民沦为“旁观看客”之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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