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普来:20年收购26幢徽派古建筑
    2007-01-11    本报记者:王立武    来源:经济参考报

    黄山的徽派古民居目前正以每年5%的速度递减!
    黄山市文化局提供的不完全统计数字:黄山市1985年文物普查时,1795年以前的古民居有4700余幢。现在呢?“每年都有近100幢不在世上!不是坍塌就是卖了。”说这话的人叫徐普来。这个徐普来,就是歙县城里“徽商大宅院”的始作俑者,曾经是歙县的建委主任,当下的身份是县政协副主席。“徽商大宅院”是由从民间收购来的26幢濒临坍塌的古民居搬迁“复原”组建而成。而徐普来,这个“疯狂”的文物斗士,为此付出了近20年的心血。他常常对一些乡亲说,“如果你能保护,你保护比我保护好;如果你要出售,卖给外地人不如卖给我好。”

“两个司机跟着跑都吃不消”

文物斗士 徐普来(张联辉摄)

徽商大宅院全景(张联辉摄)

雕刻精美的宅院天井(张联辉摄)

    皖南徽派古建筑突出表现出对山水、自然景观的依赖关系。工艺颇多古代遗制。徽派建筑的特点主要通过民居、祠堂、牌坊集中表现出来,因此,民居、祠堂和牌坊也被称为徽州古建“三绝”。在一定程度上说,对其进行整体保护,就是以缩影的形式保护中华文明,具有世界意义。
    徐普来告诉记者,上世纪80年代,很多外地商人纷纷涌入徽州,收购这里的各种民间工艺品。因为当时的老百姓对徽文化认识不足,导致很多代表徽州灿烂历史文化的文物都逐渐流失。为了追回这些文物,保护徽文化,他从那时起便开始“徽文化”的收集。古徽州有一府六县,5000个村庄。他一个村子一个村子摸底,对于早年已拆卸、卖到外地的东西,在弄清具体地址后,不管是北京、上海,还是广州、南昌,他都会想方设法追过去,再以高价收回来。
    徐普来说,有时为追一件流失他乡的“宝物”,他一天行程一千多公里。十几年来,与皖南两万多“吃文物饭的人”展开“疯狂”抢购。二十多年来,全国各地跑了好几十万公里,汽车都跑坏了两辆,“两个司机跟着跑都吃不消。”
    “不是我不想休息,只是有时你稍微慢一步,可能就意味着一件宝物的流失。”徐普来告诉记者,在古徽州范围内,他有1000多位联络员,负责随时将有关古建构件出售的信息提供给他。有一次他探听到一个村民家有一个清朝初年的“松竹梅”圆形双面透窗石雕,他便立即赶过去。令他遗憾的是,在他到达前一个小时,石雕已被主人以5000元的超低价卖给一个北京的古董商人。为了追回这件石雕精品,他一路狂追到北京。没有想到,北京的这位古董商就是不肯转让,不管徐普来怎么说,就是不愿转手。为了不让这块徽州石雕精品流失他乡,他就不停地加价,直到加到4.5万,该商人还是不愿意卖。最后徐普来急了:“你比我早一小时到,你5000元买的,我给你5万还不行?”该商人被他的诚心打动,最终以5万元的价格成交。
    2006年8月14日,他得知一村民家有一明代嘉庆年间的漆器工艺果盒,距今约有500多年的历史,而且据说已经被一名香港商人看中。他便马不停蹄地赶过去,等他赶到,香港商人已经以4万元的价格和主人谈定。“不能卖给他,卖给我!”徐普来一个箭步跨进门,“我买是将它放在博物馆内展示给老百姓看的,你卖给他以后我们就再也见不到了……”该村民被其感动,终于没有将这件稀世珍宝卖给那位香港商人。此后,他常常对一些乡亲说,“如果你能保护,你保护比我保护好;如果你要出售,卖给外地人不如卖给我好。”
    徽商大宅院有一座清初大夫第的门楼上,刻有代表吉祥的三羊开泰,象征富贵的牡丹,除此以外还有麒麟、孔雀、鲤鱼、鸳鸯等寓意富贵平安、吉祥如意的精美雕刻。徐普来介绍说,就这一处门楼的砖雕,当初收购时就花去好几十万元。整个徽商大宅院估价超过1.5亿。

徽商时代的“神话”如今困境重重

    1997年9月,安徽省政府颁布《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将皖南地区古村落遗存的古民居、祠堂、牌坊、楼、台、亭、阁等全部归在“皖南古民居”范畴加以保护。
    但歙县文物局局长汪利权介绍,散布在皖南各地的古民居产权基本上都是私人的。以歙县文物局不完全统计,仅歙县境内遗存的1911年前建设的各类民宅便有1000多幢,这些民居大部分产权仍旧属于私人,由业主继续使用。这就造成了一对不可避免的矛盾:一方面宪法保护私有财产,古民居所有权人有权居住,甚至出租给外人居住,有的还想进行改建或扩建,甚至变卖古民居内的一些珍贵文物;另一方面政府只能对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才有责任出面保护和干预。由于政府的监管在明处,私人的行动在暗处,因此,古民居和相关文物在私人手中受到破坏或流失也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黄山市文物文物管理处负责人认为,政府虽然可以要求业主负责保护,或者必须“修旧如旧”,但在没有经费资助的前提下,这样的要求既不合理,也不合法,难收实效。
    记者在皖南歙县采访时了解到,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政府部门和一些有志于开发古民居旅游的企业曾尝试把一些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古民居群的产权从私人手中买过来,但却遭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一是有的村民认为祖屋不能卖,卖祖屋会被认为是“败家子”;二是有的村民肯卖但要价过高,造成政府或企业望而却步;三是有些村民存在严重的“小农意识”,认为与其让别人发财,不如自己留着。

异地集中重组的徽商大宅院引争议

    近二十年的时间,徐普来收购濒临坍塌的古民居20多幢,收集来的各种代表徽州文化的木雕、石雕、砖雕数以万计。为了让这些文物再现它当初的神韵,2005年他开始策划引资兴建“徽商大宅院”,因为选址在曾经是真正的徽商大院“西园”的废墟之上,所以又名为“西园”。按照“复原”的原则,徐普来将26栋明末、清代及民国期间具有徽派特色的建筑修缮之后,集体搬进了西园。已经竣工的西园,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为组合式的宅第群体。有府第26座,房屋数百间,天井36个,柱子1580根。为了将这26幢古建筑复原,200多名中老年徽州工匠,紧张施工了一年多时间。
    “山西有乔家大院,与晋商一样辉煌过的徽商,也应该有个大宅院来展示其辉煌。”徐普来说。
    歙县文物局长汪利权则表示,对于迁移古建筑异地重组的行为,很难笼统表示赞成或反对,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他告诉记者,就在歙县,也有相当数量的古建筑并没有列入文物保护范围,虽然从广义上来说,它们也应该算文物。对于这类建筑该如何保护,确实是个问题。
    《文物保护法》规定: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由于各地对政策的掌握尺度不同,真碰上有人在拆除这些古建筑,文保部门很难进行干涉,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汪利权说,从文物保护部门的角度来说,我们不主张也不鼓励把古建筑异地迁移。古建筑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其本身,更在于建筑群所形成的整体风貌,它是和当地环境相融合的。具体到“复原”的徽商大宅院,汪利权不愿过多评价,认为“毕竟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起到了保护文物的作用。”
    记者在西园遇见歙县文化专家汪乐丰,他说,古民居遗产是老祖宗留下来的财富,本身具有公共性,所以,应当从公共性资源的角度来认识,为公众保护,对公众开放,实施公共管理。希腊、西班牙等许多国家的古堡都允许出售,包括外国人也可以购买。有的只是一欧元的象征性价格。但是,法律要求购买者必须投入资金进行维护,必须有相应部分对公众开放,必须展现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从而形成了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机制。保护古民居,有恒产者才有恒心。
    徐普来拿三点理由证明自己“复原”的徽商大宅院不失为皖南古民居保护的范例:徽商大宅院所在的“西园”,原本就是徽商的豪宅,发掘遗址时,屋基、天井、排水系统完好无损,与26幢拆迁来的民居可谓绝配,“复原”时,只要对原构件的尺寸稍作改动;歙县作为古徽州府所在地,现在是古徽州范围内唯一的历史文化名城,徽商大宅院复原之后,这26幢古民居和一万多件古建构件依旧保存在古徽州的土地上,历史环境及其文脉完全没变;如果不是自己近乎“疯狂”的抢救,这些建筑早已经化为朽木泥土,古建构件也流落在五湖四海喊“救命”。
    黄山市古建保护民间专家姚顺涞把徐普来这种“复原”称作是“没有办法”情况下的“好办法”。他说,只要文脉不变,能保存下来就是大好事。“复原”徽商大宅院时,还培训出一批古建维修专门技术工匠,使几近失传的古建修缮技艺后继有人。
    对于“原”概念,徐普来有自己的定位。“原,要什么样的原?整旧如旧,高度一致?故宫是从元大都开始建的,一直修到清朝。我们整旧,整到哪个旧?如果整到元大都的旧,现在就得拆。严格地说,是用原有的材料、原有的方式,才能基本达到原来的效果,这才是整旧如旧的概念,这个‘原’本身就需要探讨,这是一个学术问题,实质上也是一个操作问题。”

莫使遗产成遗憾 莫使遗产成遗物

    徐普来告诉记者,西园从开工以来就受到了众人的关注,有关领导也曾先后前来考察。2006年6月,安徽省委书记郭金龙在参观了徽商大宅院后说:“徽商大宅院的建成,为抢救、保护、发展徽文化立了大功!”
    “等所有工程结束,我要在这座徽商大宅院内建多座反映各种‘徽文化’的博物馆,如徽派建筑历史博物馆、徽州雕刻精品馆、徽州民俗馆、徽州历代名人馆等。”徐普来说。一个是保护,莫使遗产成遗憾;另一个是经营,莫使遗产成遗物。我们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没奢侈到把宝贵的遗产只当作摆设摆起来的程度。但是毫无疑问,保护第一。
    徐普来对记者说,二十多年来,自己时常感到力不从心。他希望有更多的热心人士能投入到保护徽文化的行列中来,为自己、也为子孙后代。
    他的儿子徐双贵现在经营着歙县古城旅游景点开发公司,他要求儿子必须倾其所有来保护徽派古建筑。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