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妖魔化“游资”
    2010-06-03    高鹤君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今年以来,“游资”这个字眼显得特别醒目,屡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词汇。为什么呢?因为这个词汇常常和“炒”字密切联系:“游资”先是炒房地产,后是炒棉花,再后是炒矿产,最近又有大量的信息显示,游资开始在炒大蒜、辣椒、拍照、书画等艺术品……。
  因为一个“炒”字,使我们不少人对“游资”的作为产生了某种愤怒和鄙视,将物价虚高、市场动荡、经济秩序的不稳定等等都与“游资炒作”联系起来。更有甚者,有人将“游资炒作”当作许多不好的经济现象的根源,从心理上有种妖魔化的倾向。
  实际上,“游资”究竟指的是什么,没有人明确的定义过;其规模究竟有多大,也没有几个人能说出所以然来;其作用究竟是什么,大众也似乎是人云亦云。
  笔者以为,“游资”其实就是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的活钱,也就是能够自由使用的现金。既然是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表明这部分活钱不愿意进入实体经济;既然是活钱,它必然要去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因为资金的本性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的,这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金钱的天然属性。而且正是这种天然属性,推动着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推动竞争力的提高。从这个视野来看,只要“游资炒作”没有违背市场的规则,没有违背法律法规,其行为是无可厚非的。它们也在发现价值被低估的领域,同时也起到了推动资源配置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游资炒作”的行为本身有着许多非理性的行为,其结果是,尽管有许多“炒作”获得暴利,但是,也有很多脱离经济实际的“炒作”最后导致“游资”大败而归。而且,在整个社会的感觉中,这种“炒作”导致的价格大幅波动常常造成一种恐慌情绪。这些现象表明,“游资”本身并不成熟,还缺乏准确把握经济规律的能力;另一方面还表明,我们的市场经济体系中还有某种制度的缺失,包括防止“游资”非理性扰动市场秩序以及引导“游资”真正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制度安排。
  笔者认为,引导“游资”真正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制度安排现在显得尤为紧迫。因为大规模的现金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对于生产力的提高作用有限,而中国的经济现实是,在去年政府大规模的经济刺激计划之后,面临的是如何退出的问题,这个问题的最重要的课题是民间投资要有效接力政府投资,使投资的主体逐步转移到民间投资上来;由于结构转型任务艰巨,需要更有效率的资金参与并推动这种转型,民间投资无疑是最重要的角色;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步提高,与这种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需要创新意识强烈的资金大规模的进入,推动创新,民间投资对利润的偏好使它们具备了高度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承担能力。
  现在看来,要进行这样的制度安排,需要完善投资创业环境,完善产业的准入制度,进行与实体经济关联度高的金融制度创新,这样才能真正使“游资”发挥市场资源最优化配置的功能。
  所以,我们不应该将“游资”妖魔化,而应该以改革的精神来完善市场制度,使规模庞大的“游资”找到真正的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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