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当前之利 图长远之谋
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的思考之一
    2010-05-14    陈晓彬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国政府网13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这是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的一部分。不久前,国务院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体制性障碍列为今年九项重点改革任务的首位。笔者认为,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促进民企投资,对中国经济来说,既能取当前之利,更是图长远之谋。
  改革经济体制,要靠立法和行政机构制订有法律效果的法规文件。笔者相信,有关机构将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很快推出鼓励民企投资的具体政策、法规文件。现在舆论担心的是,这些政策、法规出台后,相关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是否能真正落实;是否还会用各种无形的体制性障碍阻挠民企投资。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体制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暴露得越来越多,经济领域中不尽如人意,甚至可以说是丑陋现象越来越严重。比如,从民营企业初起时开始,“假冒伪劣”产品坑害消费者的事件就层出不穷;国企改制为民企发展带来良机,可也引起国有资产被“贱卖”、“白送”而大量流失;提到收入分配不公,权力寻租等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尽人意的地方,人们也往往与民营企业的发展联系在一起。此外,确实有些民营企业家在事业发展后,不思进取,甚至作奸犯科而锒铛入狱。这些不可能不影响到推进民企投资政策的具体执行者的价值判断,从而令政策受阻。
  笔者认为,不可否认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力。特别是在中国现实情况下,这种反作用力更为强大。为此,中国要真正推行鼓励民间投资的各种政策,还需加强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但有必要澄清,上述经济领域出现的不尽如人意的现象,不能完全甚至不能主要归咎于民营企业的发展。产生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相关监管措施不到位。一些官商勾结的腐败案件更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相当滞后,不适应市场经济体系,不适应民营企业发展的需要。在许多民营企业更为发展,所占地位更为重要的经济体中,这些不尽人意的现象并不比现时中国多,就是明证。
  从正面说,降低门槛,扩大准入领域,刺激民企投资对当前中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未来长远发展的意义还应有更充分的认识。从当前看,30多年的高速发展,民企积累了雄厚的财力,这些资金总要有个出路。如果国内的实体经济不能为之提供足够的投资空间,这些资金必然涌入房地产、资本市场或其它投机或投资市场。且不必说巨量游资在房地产市场搅起的泡沫对民生和整体经济的恶劣影响,就是一小部分游资在大蒜市场上的投机行为,也足以给百姓生活质量造成负面影响。
  从长远看,按人均水平,中国实体经济的规模还远未能满足全体人民过上富裕小康生活的需要,中国经济在扩大投资,继续积累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民营企业已经在整体经济规模中占据很大比例的情况下,如民企不愿或不能扩大投资、继续发展,就不可能有整个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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