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结构调整扫清制度障碍
聚焦“调结构”之四
    2009-07-28    本报记者    来源:经济参考报

    改变投资驱动、外需导向为主的经济结构,改变盲目性扩张、单纯追求总量增长的发展模式,必须下决心对阻碍经济转型的深层次体制问题进行全面改革。

    结构调整赖以推行的体制基础还比较薄弱

    不少专家和基层干部提出,从中长期来看,结构调整赖以推行的体制基础还比较薄弱,一些阻碍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体制性障碍必须大力改革扫清。
    ——以扩大消费作为我国调整结构、改革发展的长远目标,而非仅作为刺激经济增长的短期手段。
    产能过剩是我国经济结构中的最大问题,特别是在外需市场萎缩的挤压下这一问题更显突出,多年来我国内需市场“启而不动,扩而不大”,扩大消费面临各种体制性障碍。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认为,我国在“十五”规划中就提出把居民消费率提高到50%的目标,但这一目标不仅没有实现,居民消费率反而逐年下降。
    今年以来我国刺激内需的重点是对供给方采取了很多对策,如家电下乡,保障性住房等。但从需求方来看,政策力度远远不够。扩大内需应有清晰的规划,尤其是要提出明确的目标。应把居民消费率作为消费大国的核心经济指标之一。2008年我国居民消费率仅为35.3%。建议用5年左右时间使我国居民消费率达到原来“十五”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即50%;再用5年时间,到2020年使居民消费率提高到60%左右。
    配合消费率目标的确定,阻碍需求增长的一系列制度性问题将面临重大调整。迟福林等专家认为,在当前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公共服务体制下,难以用简单的方式逼城乡居民的储蓄“出笼”,必须进行结构性调整。一是构建消费主导型增长方式,要求对收入分配体制做出大的调整。不仅需要明显提高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比重,从结构上解决国家、企业、个人如何分配的问题,更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制度,使社会公众能够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二是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体制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启动新农村建设。国家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张红宇认为,在扩大消费中应让农业基础设施占到一席之地,我国许多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已到了无以为继的程度,这个需求是庞大的,同时还将在解决大量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起到重大作用。
    ——结构调整中,改变一哄而上,争上项目,重复建设等问题的根本途径是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税关系,探索符合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制度。
    采访中,一些基层干部无奈地指出,现行的财税体制促使地方政府过于追求经济总量发展,一些县没有大工业项目,公务员工资就成问题,现在没有一个地方不希望上大项目的。政府财政越到下面困难越大,特别是县乡一级财政困难更大。
    山东潍坊一位县级干部对记者说:“我就是这个县的董事长,60%的时间花在招商引资,与老板谈项目上。”另外,从干部考核来看,大家都争相攀比,别的省市县投资增长多少,GDP发展多快,我们就不能落后。当前,对地方政府来说,调结构没有硬指标,保增长才是最重要的,很多地方虽意识到出口依赖型的增长模式必须调整,但在目前的考核条件下,根本没有调整的动力,“有保有压”基本上是保,很少有压的。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等专家认为,加快理顺中央和地方财税关系,并配套建立符合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制度是当前经济结构调整的制度性关键。
    一是改变总量为基础的财税分配格局,逐步探索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税制度改革,可通过在一些地区或某些事权上试点的方式,用三至五年在全国逐步推开。
    二是配合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战略的推进,完善各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调整转移支付结构和比例,适时引入分类转移支付。
    三是培育地方稳定财源,通过尽快开征物业税、改革资源税征收办法,启动土地财产税收改革试点等,逐步培植地方政府可永续利用的地方税源,改革地方财政收入过重依赖流转税和土地出让金的格局。
    ——重启经济增长的“城市化”引擎,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转型确立持续稳定增长的新动力。
    江苏省知名经济学家袁剑分析认为,近年来地方政府大搞“经营城市”,政府“与民争利”的公司化倾向加剧,导致各地城市化、城镇化进程全面放缓。与此同时,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性障碍也使我国城市化率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外需不足的背景下,加快启动经济增长的“城市化”引擎,应成为我国调整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的重要动力。
    专家提出,当前我国推进城市化建设,一方面应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遏制地方政府在城市化进程中的赢利冲动,真正确立“民生为本”的城市化,以大范围的老城区、棚房区改造为重点,激活广大普通收入人群被高房价压抑了的置业、消费热情;另一方面必须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建议用五年左右时间实现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对接,以此为基础实现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突破。目前当务之急是解决游离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农民工融入城市问题,国家应尽快出台具体措施落实基本社会保障跨地区、跨城乡流动的管理办法,采取多种办法把农民工纳入城市住房救助的范围。

    结构调整配套政策亟待跟上

    调研中,一些地方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和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保增长是首要任务,以保当前为主要目标的相关政策调整出台很快,如家电下乡、出口退税等,但技术改造、产业转移,以及触及深层次调结构矛盾的政策调整则明显滞后。
    调结构应成为我国促进经济长远发展的重要手段,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配套政策、实施细则,使中央各项宏观决策真正落到实处“不走样”。
    ——警惕近一时期出现的“国进民退”苗头,加快制定切实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细则,启动民间投资,拉动经济增长。
    江苏沙钢集团董事长沈文荣、上海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等民企负责人均表示,虽然近年来国家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从未动摇,然而在具体操作中,一有风吹草动,民营经济往往首当其冲、受到冲击。前些年经济过热,银行压缩信贷规模,总是首先压缩民企贷款;今年以来银行扩大信贷规模,而绝大部分资金仍流向了政府项目和国有企业,使民营企业面临更为不利的竞争局面。
    国内知名财经专家黄湘源认为,民营经济扶持政策不到位、地方政府赢利冲动强劲以及大型国企滥用竞争优势等多重因素叠加,共同导致了对民营经济和民间资本“名义上鼓励、事实上打压”的扭曲现象。国家应抓紧制定切实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细则,尽快扭转“国进民退”局面。一方面国家应尽快制定国有经济发展以及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整体规划,真心实意地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公共事业领域。另一方面应加大对大型国企滥用竞争优势的监管力度,同时制定专项扶持政策,引导民营经济在竞争劣势中夹缝求生并发展壮大。否则,无论开放多少有吸引力的领域,民间资本也不敢大规模进入或参与,即使参与了,也无法摆脱落败退出的命运。
    ——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细则,推动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提升本土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的竞争力。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梁胜说,我国加入WTO以后,已实施多年的进口替代战略被削弱,本土企业的技术创新亟待政策支持。专家建议,在政府项目招标采购电脑、汽车、工程机械装备等大宗商品时,不仅应优先选择本土产品,还应对相关产品核心部件的国产化率提出明确要求。
    ——尽快出台鼓励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等配套政策。
    江苏省经贸委副主任戴跃强说,在经济调整期,企业兼并重组的需求大大增加,也是结构优化的重要途径,但当前许多政策和地方保护的倾向阻碍了兼并重组的进程,如土地更名、各种事业性收费、中介费用高,员工安置难,资质重审复杂,以及地方政府设置的各种行政性障碍,导致“谈恋爱的多,结婚生孩子的少”,特别是跨区域重组困难。
    另一方面,按照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淘汰落后产能成为各地优化结构的重要内容。除了行政手段外,落后产能的退出尚需依靠经济杠杆的牵动。目前国家发改委仅有淘汰落后产能的规划目标,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建立产能退出机制,鼓励企业技术改造,保障淘汰落后产能顺利推进。
    ——在“去产能化”过程中妥善处理就业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细则,扶持劳动密集型、服务密集型产业发展。
    一些专家指出,在调结构过程中“去产能化”将是一个长期趋势,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妥善处理好就业问题至关重要。一方面要重新认识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价值,另一方面要着重培育大量吸纳就业、改善百姓生活的服务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参与撰稿记者车晓惠、周国洪、吕福明、张先国、丛峰、陈忠华、刘军、孙英威、李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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