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在即 潜在风险需关注
2015-04-17    作者:记者 王晓洁/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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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酝酿20余年后,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将于今年5月正式实施。这是中国金融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打破了政府担保银行的惯例;一旦银行经营危机或破产倒闭,存款保险机构可提供财务救助,政府不再为银行兜底。分析人士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将大大推动中国利率市场化进行、打破“刚性兑付”怪圈,将利好民营银行、加速银行分化、推动资管混业发展,但同时,其中的潜在风险因素也不可忽视,在政策实施初期应加以注重防范。
  自1993年国务院首次提出存款保险制度以来,历经20余年,这一制度终于即将落地。3月31日,央行牵头起草的《存款保险条例》对外公布,将于5月1日实施。
  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保障制度的一种,银行向存款保险机构缴纳保费,银行经营危机或破产倒闭,存款保险机构可提供财务救助。在我国,存款保险最高偿付限额50万元,能全额保护99.63%存款人。
  我国的存款保险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值得注意的是,差别化费率有助于区分银行的风控能力,是根据不同的资产质量管理水平、盈利能力收取不同的费用,以实现公平性,有利于防范道德风险。
  存款保险制度始于上世纪30年代的美国,美国国会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保障银行系统稳定。大部分国家的存款保险制度是在上世纪90年代以后发展的,2008年以后,更多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相应制度,目前全世界超过110个国家都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民生证券分析认为,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是将过去政府对存款的隐性担保显性化了。推出存款保险的意义有利于打破刚性兑付,弱化政府担保。因此,存款保险是利率市场化的桥头堡,对金融改革意义重大。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研究院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当下,我国投资理财“刚性兑付”幽灵不灭,市场无风险利率过高,对社会收入分配和金融创新是不利的,最终对老百姓也不利。通过建立存款保险,进而推动利率市场化,对资本市场也是利好。
  业内人士表示,长期看来,存款保险制度将从多个方面影响中国的金融业、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首先,利好民营银行和网络金融等民间金融业发展。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此前,监管层对于民间金融最担忧的就是其风控能力有限、问题暴发或使社会不稳定。然而,存款保险制度为民营银行提供了市场化并且合法的风险应对机制,因此该政策的实施将利好民营银行。此外,从打破刚性兑付的角度考虑,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也将有利于民间金融健康发展。
  其次,银行分化将加速。民生证券研究指出,存款保险制度最高保额为50万元,这意味着,对于风控能力不佳的银行,将流失大额存款业务,大额存款将部分流向经营稳健的大行。总体而言,对中小银行造成挑战,小行只能选择将资产质量下沉、发展中间业务或者直接面对利差收窄的事实。这将逼迫银行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培育自身的特色业务。
  第三,或将推动资管混业经营。银率网分析师殷燕敏表示,存款保险条例的实施,将鼓励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虽然目前监管层对混业经营仍有各种限制,但总体而言,存款保险制度将鼓励居民将大额存款从风控能力一般的银行转移至更加多元化的投资理财产品,为资管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契机。而且,银行自身也很有可能会对各类资管跃跃欲试,未来,券商或者也会有兴趣跻身银行业。
  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总体上利好中国金融业,但背后的风险仍然存在,不可忽视。
  首先,“逆向选择”滋生风险。民生证券分析认为,存款保险制度也有可能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在显性存款保险体制下,由于储户存款保险受到保护,储户不必根据银行资质来选择存款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保证了其存款的安全性,存款利率高低就成为储户选择银行的唯一标准。而逆向选择表现在经营更冒险的银行自然愿意提供更高利率,能够吸收更多的存款,而稳健经营的银行反而会被市场淘汰。
  道德风险则表现在存款保险制度使得银行为风险隐患找到了“背书”,用户存款几乎不会受到储户的监督,因而可能将大量信贷资产配置于高风险投资之中,以获取高额的回报,使得储户资金安全堪忧。
  其次,金融风险并不仅存于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无法隔离银行外的风险。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林采宜表示,除银行以外的非银行业体量巨大,保险总资产突破9万亿元,信托业资产规模将近13万亿元,证券资管规模达到7万亿元,其他如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等规模也在全民理财化的推动下迅速增长。但这些行业基础资产的来源主要来自银行资产出表,显而易见资产出表的同时也必然带有风险出表的成分。尽管非银体系大部都存在严格的监管和风险防控措施,但与银行一样,由于利益的驱使,道德风险对于这些非银行业来说是同质存在的,甚至部分有过之而无不及。
  对此,业内专家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只是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加速器,但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业的风险并未因此降低。因此,制度实施后,更应做好风控,监管层需要根据新政实施配套监管政策,如应尽快出台措施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混业经营大潮,尽最大努力预防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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