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力挺信用保证保险支持小微
2015-01-30    作者:记者 谭谟晓 何雨欣/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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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月28日从保监会获悉,为发挥保险特有的增信融资功能,推动信用保证保险业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保监会、工信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和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融资难、融资贵已成为制约企业做大做强,困扰经济转型的突出难题。
  《意见》明确,鼓励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针对小微企业的还贷方式,提供更灵活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针对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小微企业,细化企业在经营借贷、贸易赊销、预付账款、合约履行等方面的风险,创新开发个性化、定制化的信用保证保险产品。发挥保险机构风险管理优势,探索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扩大保险业服务小微企业规模。
  《意见》指出,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以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为主要载体,“政府+银行+保险”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合作经营模式。可在小微企业需求旺盛的地区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逐步推广。
  同时,保险公司要发挥专业化投资及风险管控的优势,投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专项债券及相关金融产品。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要探索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等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发展。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要用好中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奖励政策,积极拓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做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奖励项目申报工作。鼓励地方政府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基金,用于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的保费补贴和贷款本金损失补贴。保险公司要用好各地政府贷款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的财政支持政策,向小微企业做好投保政策解读和宣导工作,扩大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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