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推私募债和优先股
私募债业务报批证监会
2014-09-03    作者:    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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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召开媒体沟通会,股转系统公司总经理助理、新闻发言人隋强表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新三板将逐步推出新的证券品种。其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和优先股是近期即将推出的融资工具。
  此外,他还强调,新三板正就竞价转让方式的实施条件、竞价转让方式的确定及有关变更要求进行研究。

  私募债业务报批证监会

  此前,证监会曾明确表示,要扩大公司债券发行主体范围、全面建立私募债券融资制度,积极研究并购重组债和市政公司债券,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主体拓展至新三板市场挂牌企业。同时,也强调挂牌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并在新三板市场进行转让。
  如今,这两项政策有了明显的进展,隋强指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和优先股是新三板市场近期即将推出的融资工具。
  隋强表示,股转系统公司已经配套制定了挂牌公司发行私募债的相关业务规则,充分考虑了挂牌公司的特点和需求,在备案管理、信息披露、转股条款和风险防控等方面作了创新,目前,该业务规则已报请证监会批准。
  在具体的政策细节方面,股转系统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吴疆表示,与沪深交易所试点私募债期间,暂停发行可转债的情况不同,新三板挂牌企业不受限制,可以发行可转债,如此一来,广大PE投资者可以借此投资挂牌企业,将给企业带来更多的融资机会。
  此外,在优先股方面,隋强透露,为使优先股制度更加契合挂牌公司的实际需求,目前证监会正在制定挂牌公司发行优先股的监管指引,股转系统公司也起草了优先股业务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优先股发行、转让等具体业务流程,待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
  此外,对于投资者门槛是否会调整的疑问,隋强表示,现阶段50万元的投资者门槛是符合市场发展情况的,目前没有调整投资者门槛的计划,未来随着市场制度的完善、市场投资文化的形成,存在调整可能。

  强化市场监察

  为了防止做市商对价格的操纵或者“做庄”行为的发生,隋强表示,股转系统公司从交易制度、市场监察和自律监管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安排。
  股转系统公司交易监察部负责人杨艺新表示,对于做市商而言,盈利主要依靠双向报价的价差以及成交量的大小,一般来讲,交易量大盈利就高,一旦报价出现极端情况,交易量就会下降,这就倒逼做市商要把报价控制在合理空间内。
  杨艺新还强调,股转系统公司将不断强化市场监察。一方面,建立功能完善的实时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做市商报价及其库存变动情况,对做市商报价义务履行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另一方面,配备专门人员,对做市商报价成交数据进行定期核查,通过数据对比、挖掘并及时发现做市商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串通报价等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并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做市业务的成功实施、挂牌公司总数的增多,有关于市场分层管理的讨论开始在新三板蔓延开来,隋强表示,新三板正在逐步具备市场分层管理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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