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高管股权激励破冰在即
2014-04-18   作者:记者 韦夏怡/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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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渴求电商新型人才的同时,基金行业传统人才的流失状况仍在加剧。进入2014年,公募基金经理离职趋势愈演愈烈,高管离职层出不穷,大量人才开始流向保险、私募等其他领域。而为了留住人才,股权激励成为了“救命稻草”。特别是高管个人直接持股,在政策门槛消除后,近期有望正式破冰。

  今年以来近60位基金经理离职

  16日,农银汇理基金发布基金经理变更公告称,该公司投资总监、农银行业成长和农银低估值高增长基金经理曹剑飞因“个人职业发展需要”正式离职,和曹剑飞同日离职,且原因相同的还有农银平衡双利基金经理付柏瑞。
  据钱景财富研究中心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已约有56位基金经理离职,其中有3名董事长、3名总经理、11名副总经理,相较于2012年一季度几乎翻番。值得注意的是,离职人员的职级越来越高,其中不乏平安大华总经理李克难、大成基金总经理王颢辞、金鹰基金总经理殷克胜等基金公司“一把手”,以及兴业全球副总王晓明、汇丰晋信副总林彤彤、信诚基金副总黄小坚、金元比联副总潘江等主管投资的核心人员。在老基金经理离职后,新基金经理目前平均从业年限仅3年左右。
  “作为基民,我们所担心的是这些明星基金经理离职以后,基金的业绩是否会受到影响。通常来说,我觉得基金经理个人能力对基金业绩还是有相当重要影响的。”北京的姜女士担心地表示。而这种担心也有先例,明星基金经理离去后原有基金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时有发生,最知名的例子当属曾经的最牛基金——华夏大盘精选基金,在王亚伟离任后业绩一蹶不振,今年以来甚至排名倒数。而投资者在担忧之余也往往会“用脚投票”赎回基金,从而导致基金规模大幅缩水。

  曲线持股阔步疾行

  面对人才高频流失的尴尬局面,一些基金公司纷纷尝试股权激励制度。钱景财富副总经理、研究中心主任赵江林指出,目前由于不少大型基金公司和老公司都隶属于央企,股权激励受到种种限制。而且,规模较大的基金公司估值较高,直接在公募基金层面进行股权激励的难度很大。因此,通过入股子公司曲线或者变相实施股权激励就成为当下的主要选择。
  嘉实基金旗下子公司嘉实资本近期就发布变更事项公告,嘉实资本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3亿元,同时引入3个新股东,嘉实基金总经理赵学军及嘉实核心管理层成立的江源嘉略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出资4390万元入股14.63%,其中赵学军斥资1500万元间接持有嘉实资本5%权益。
  “赵学军是基金业元老级人物,此次股权激励成行,在业内具有相当的示范意义。”赵江林指出,“基金经理和高管入股自家基金公司,能够使他们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这将对基金的业绩提高起到良好的正面刺激作用。也对基金公司的人员稳定和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目前在已经获批成立的67家专项子公司中,实施了股权激励安排的已达10家,包括东吴、万家、华富、国泰、易方达、广发、长信、东方、华安以及嘉实的子公司,一些公司如华安、广发等大型基金旗下子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范围很广,所占比例很高。

  高管直接持股待破冰

  自新《基金法》允许专业人士持有基金公司股权、监管层放开基金公司5%以下股权变动审批以来,股权激励的政策门槛已经消失。除了曲线激励,目前也有业内大佬在谋求直接持股公募基金公司。天弘基金等已经向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正等待批复。
  去年10月,天弘基金股发布公告,公司管理层拟认购天弘基金人民币5657.1万元的注册资本出资额。根据证监会公示,证监会已经于今年2月26日受理股权变更申请,并在3月26日接受第一次反馈材料。根据审核期限60个工作日来计算,天弘基金有望在5月份得到中国证监会的答复。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月递交成立申请,由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金合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组建,前者持股70%;后者持股30%。原南方基金投资总监苏彦祝是金合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大股东,出资占比34.9515%。
  此外,原南方基金副总经理王宏远加盟的前海开源基金,在成立之初就确定股权激励计划,并写进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在规划中,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5亿元增加到2亿元,增加的5000万元即25%的股本,将用作股权激励,主要激励高管和核心投研团队。
  有消息称,作为业内最早传出有意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中欧基金的股权激励方案也大致确定。目前,董事长窦玉明正不断招兵买马,公司也在与股东方在股权激励比例、估值上作最后的沟通。
  晨星(中国)研究中心张洁此前表示,在公募基金人才紧缺问题日益凸显的背景下,股权激励是否能从根本上缓解公募基金人才外流趋势还需时间验证。但从海外基金公司现有的经验来看,成功的基金经理激励制度的关键并不完全取决于是否采取一定的股权激励,而是该公司的整体的薪酬制度是否合理,是否注重基金的长期业绩,是否一味强调资产管理规模,是否真正有利于基金持有人的长期利益。只要股东、董事会有比较明确的激励留才意识,完全可以通过“持基计划”或原有激励机制的优化与员工分享收益,从而实现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和持有人三方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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