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住房今后将单独归类
2014-03-11   作者:王峥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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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在政协小组会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共有产权住房目前还是纳入到保障房体系管理,但未来应该会单独归类进行管理。

  随后,全国政协委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称,今年会在一线城市和部分供需关系紧张的二线城市,加大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量。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共有产权住房不同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这类保障性住房,其具有商品房和保障房的双重属性,其中个人持有的部分属于商品房性质,而政府持有的另一部分则属于保障房性质。因此,共有产权住房要想在全国更多城市快速推广,必须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但从住建部的回答看,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的出台还需要一些时间。

  “共有产权住房肯定会被推广,未来还将部分取代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的作用,甚至普通商品房,都可能采取‘共有’的形式。”上述业内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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