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重启三大悬疑待解
2013-12-31   作者:阎岳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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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2013年的最后一天。对于市场各方来说,除了创业板的非常表现外,2013年应是略感失望的一年。于波谲云诡的股市而言,失望就是在孕育希望,诚所谓否极泰来。
  已经暂停了一年多的IPO,终于开闸了。此前,证监会重磅推出一系列发行改革措施。信息披露、注册制、优先股、优先配售、老股转让、财务数据补充等改革措施和要求接踵涌入市场参与者的视线,投资者对IPO重启寄予厚望。
  然而,IPO重启有三大悬疑待解:

  悬念一:新股“三高”能否得到根治?

  所谓“三高”,核心就是发行定价高。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多,有新股炒作的原因,同时还有新股供求不均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高定价冲动、“打新热”、“人情报价”等诸多因素。
  本次IPO改革推出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三高”问题,比如推动老股东转让股票,增加单只新股在上市首日的供应量;针对发行人,把减持行为与发行价挂钩,限制发行人定高价。确定发行价时,要求先剔除报价最高的10%的申购量。针对主承销商,引入自主配售机制。提高招股、定价、配售各环节信息的透明度;监管部门将与自律组织开展协作,加强对报价、定价过程的监管,打击高报不买、高报少买、串通报价等行为。同时,采取措施打击新股炒作行为,定价过高则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也会更高。
  有了这些措施,新股“三高”现象成为历史印记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悬念二:老股转让能否杜绝恶炒新股、超募和集中解禁股冲击二级市场的“老、大、难”问题?

  本次IPO改革提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鼓励持股满3年的原有股东将部分老股向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比例。老股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老股转让的具体方案应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中公开披露;发行人应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数量,新股数量不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可以通过转让老股增加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新股发行超募的资金,要相应减持老股。
  杜绝恶炒新股、解决超募问题、化解老股集中解禁对二级市场的冲击,这些是老股转让措施推出的初衷,也是2014年股市上的一大看点。

  悬念三:市值配售能让中小投资者获益几何?

  本次IPO改革提出的网上配售方式与之前实行的市值配售有所不同,不同之处在于:(1)持有一定数量上市公司非限售股份是投资者参与网上配售的条件之一;(2)网上配售不是按持有上市公司非限售股份的市值进行比例配售;(3)网上配售既要考虑持有上市公司非限售股份的市值,也要考虑申购资金量,需要先缴款再配售。
  现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国九条”已经出台,新股发行改革的配套措施也有利于中小投资者。2014年,中小投资者通过新股发行能够获得多少收益,这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2014年的钟声即将敲响,“马年”也将随后奔来。在大家公认的改革年里,我们希望上面三个悬疑都会得到正解,A股市场也一展“龙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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