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互联网保险不能只靠噱头
2013-12-06   作者:记者 谭谟晓 李延霞/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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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互联网金融浪潮来袭的今天,互联网保险的“风生水起”之势颇为抢眼。从保险公司签约淘宝数量不断增加,到未来十年网销保费潜力有望突破千亿元规模,互联网为险企提供了一条新的销售渠道,正吸引越来越多业内人的关注和畅想,但争议也随之而来。
  中秋节推出“赏月险”、双11推出“脱光险”,国华人寿预期年化收益率7%的产品仅用9分34秒销售规模就过亿元,各款保险网销产品热卖,可谓赚足了眼球。
  但记者比较发现,网销保险多以短期化产品为主,不少产品靠宣传噱头,抑或是打着“有保底”“高收益”的旗号吸引消费者。互联网保险产品有的像银行理财,有的像游戏,有的则像赌博,越来越偏离传统保险的轨道,超越传统的承保范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名誉院长王稳告诉记者,保险公司有兴趣开发互联网保险产品这是必须的,但不是最重要的,互联网保险的核心是风险管理和产品创新。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也表示,互联网保险产品不应只拼收益,更应该从如何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上做文章,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和吸引力。
  近日泰康人寿联手淘宝保险推出的国内首个针对电子商务创业人群的保障平台“乐业保”,成为互联网保险中的一抹亮色。“乐业保”旨在为创业者构建符合其特性的保障平台,瞄准数以百万的电商创业者在意外、医疗、养老等方面的真实需求,提供价格相对低廉的保险保障产品,主要包括癌症与身故以及住院津贴的保障。
  众安在线财险股份有限公司近期也动作不断。记者了解到,众安在线首个互联网保险产品“众乐宝——保证金计划”(下称“众乐宝”)已于12月5日起正式对淘宝卖家推出服务。
  作为众安在线的首个创新型产品,“众乐宝”针对淘宝集市卖家设计,产品初衷是为卖家减负,其保险标的是淘宝卖家的信用风险,或称为偿付能力风险。即投保人为淘宝集市卖家、被保险人为淘宝集市买家,受益人为淘宝集市买家。
  据了解,淘宝平台为了给买家购物提供足够的保障,要求所有卖家缴纳一笔“消费保证金”,“消保金”实际上是缴纳给电商平台,遇到买家维权起诉时进行理赔的押金。
  “众乐宝”有助于提高资金实力并不雄厚的中小卖家的资金周转率,对买家来说,保险的先行赔付也可以缩短维权过程,更好地提升购物体验。
  从单纯的“线下保险线上卖”到保险产品的真正互联网化,“乐业保”、“众乐宝”的出现让我们看到了互联网保险的未来。如果说,投保、支付、理赔等程序的在线完成是互联网保险的起步,产品的创新应该是互联网保险的真正内涵。
  因此,对保险企业来说,互联网保险,不应是简单地把保险产品放到网上销售,而是要充分挖掘和满足互联网金融时代诞生出的保险需求,更多地为互联网企业、平台、个人提供专业的保险保障服务。这应该是互联网保险的持久生命力所在。无论在什么时代,保障永远都是保险最核心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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