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让公益成企业主流价值观
2013-07-26   作者:记者 李唐宁/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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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一个内心强大、无论在顺境与逆境条件下都可以优雅行走的公司,做一个内力深厚、摆脱初级竞争的公司,做一个主要“利他”、同时“利己”的公司。
  2013年7月,北京市交管局针对普通市民打车难、打车贵现象开始制订一个“拼车”的管理法规,相关负责人面对全国媒体说:“春节回家顺风车”活动是我们制订这个政策的最重要的借鉴和实践依据。而“春节回家顺风车”活动,是由几名公益人士在2012年春节发起,阳光保险参与并为车主独家提供了保险的一项公益活动。
  一个公益活动能够最终促成一项政策出台使更多人受益,这是活动参与者阳光保险——一家商业公司,8年与生俱来的企业公民实践的回报。8年前的7月28日,阳光保险将企业公民实践不只纳入,更是融入公司8年来所有发展战略之中,在这样一个过程中,企业得到了什么?
  企业获得的是一种修炼。这种修炼将会越来越显现于企业成长的价值。

  探索盈利之外的多种可能性

  一个企业除了盈利,还能做什么?
  在成立之初,阳光保险就将企业的发展置于建设公民社会的大思路之中,将企业对社会负责、对员工负责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精神内涵,社会责任、社会公益的实践已系统化、制度化。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中国人成长哲学似乎也适合于一个公司的成长,那就是——利润的追求永远不是一个公司的终点,更不是一个公司的灵魂。
  大事件体现大责任。一年前北京“7·21”暴雨扰乱了无数普通人的生活。阳光保险在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预案,向自己的受灾客户、受灾企业赔付了“救命钱”,支援受灾地区重建家园和恢复生产。在各种特大自然灾害中、在针对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新业务中,阳光保险都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实实在在的努力和贡献。

  产品为人的幸福生活而设计

  对于备受大众关注的“大病保险”,阳光保险独创广受好评的“襄阳模式”——政府出资、保险出力、医疗机构服务、百姓受益,4年承保100万人次,实现赔付人数过千。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的胡柏保说:“我们想到的首先是如果病人是我,是我的至亲,我会需要什么?”——向善的力量这时会汇聚起来,帮助一个人可以在无助的时候有一个最优选择。
  活着是幸福的,活得精彩更是幸福的。2012年9月20日,“阳光人寿爱你一生婚姻保障计划”保险产品一经推出引发巨大反响,公众从社会、人文、伦理、道德、人性等多维度解读着这个原本普通的保险产品,反响热烈的背后是公众对婚姻幸福的普遍性追求,并对这款保险产品寄予厚望。
  保险的力量正在于此:它所做的一切是帮助一个人可以在追求幸福的时候多一种选择——以人为本,为幸福生活而探求。

  让公益慈善成为企业发展动力

  成立8年,阳光保险已累计公益事业投入超过6000万元,支付各类赔款超过300亿元。2010年玉树地震,阳光保险捐款1000万元,是当时保险企业中最多的。
  阳光保险乐于以公益为切入点。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全国各地有十几万保险从业人员,全国有2000多家机构,西藏自治区也有分公司,我们相信这样庞大的组织架构能够很好地为社会服务。”
  阳光保险认为,“我们相信把公益做好了,口碑好了,客户会来的。保险是面对面的营销,我们明白这个道理,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取得了别人对你的信任。当做慈善成为习惯时,业务就会越做越好、有口皆碑。因此,我们要持续地做,这也是对我们的鼓舞,好事情终究会被人认可。”

  纳税百亿用心填好社会报表

  “截至2013年5月,阳光保险集团累计上缴税收突破100亿元。”
  超过百亿的纳税总额,是阳光保险快速发展最具说服力的指标:从创业初建到步入中国企业500强和中国服务业百强,从员工不足10人到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只用了5年;从创业资金不足百万到坐拥800亿资产,只用了7年。
  超过百亿的纳税总额,更是企业勇担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正如阳光保险集团董事长张维功所言:“阳光除了填写好财务报表,更要填写好社会报表。”建设一个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既能创造经济价值、又能创造社会价值的“百年老店”,是阳光保险的奋斗目标。
  阳光保险历来重视填好“社会报表”,而100亿元纳税额,仅是阳光众多社会责任指标中的一个:自成立以来,阳光保险累计为8000多万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保险保障超过47万亿元,拥有超过9000名阳光志愿者活跃在全国各地从事公益活动……

  “双向关爱”直指人的尊严

  在阳光,“一个企业的最大财富是员工;每一个人都活得更有尊严、更精彩是企业管理者的首要任务。”所以,让幸福企业成为一种状态也是一种管理模式。
  人性化关怀始终是阳光保险一切运营活动的核心。
  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引起了各方热议,精明的商家甚至在淘宝网上推出“代看望父母、老人”服务,以解决异地打工者,因假期少不能回家看父母而“违法”的风险。而在阳光保险,早在2008年就为员工设计了人性化的“祝寿假”——每年父母过生日,员工都可享有两天的带薪假期,回家陪伴父母,让老人享受天伦之乐。如果是“逢十”大寿,公司还会为员工父母准备祝寿礼金。
  2010年,一项中国企业界的创举在阳光保险成为现实——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父母发放每月200元的父母赡养津贴,目前已每月涉及1万多位员工父母。

  阳光模式下的主流价值观

  许多看起来并不能够为企业带来直接盈利的事情,却为企业带来了整体素质的提高。企业的使命不仅仅是创富和赚钱,还要积极地创造未来和价值,在将社会性融入企业管理的同时,也就将企业经营纳入了社会管理范畴,这应该是一个崭新的商业逻辑。一个公司只有重视人与社会因素,它的价值才会越来越大。
  从某个角度讲,保险本身就是一份传递爱心的幸福工程,保险从业人员更是传递爱心的使者,保险和慈善的本质都是集中大多数人的力量,帮助困难的小规模群体或个人,以此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的发展。正如阳光保险一位高管所说:“保险业是基于信赖关系而建立的买卖行为,保险机构除了提升保险产品本身的质量以外,还应当肩负起社会责任,这样才能消除顾客对保险行业存在的偏见,实现利民利己的双赢。”当无数的企业把寻求利益的最大化无限制放大的时候,我们有必要重新寻找回出发时的誓言,那就是——人类的幸福。
  这就是阳光模式,一种主流价值观下的新商业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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