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血式”分红遭质疑 海润光伏被指变相输送利益
2013-03-22   作者: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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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润光伏因推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4元”的大红包而备受争议。CEO杨怀进虽在近日就此做了一番解释,仍有澄而不清之嫌。记者了解到,就高额分红一事,江苏证监局已介入。
  海润光伏2012年业绩并不尽如人意,靠各类财政补贴(4亿多元)才赚了207.6万元,但其现金分红拟以“每10股派现7.4元”的方式进行。按该公司10.36亿股计算,总计分红高达7.66亿元人民币。2012年的分红额是当年公司净利润的300多倍,而且占该公司未分配利润的80%以上,这是否算是“失血式”分红呢?
  记者翻看财报发现,其2011年并非没有分红,在获得4.01亿元净利润的情况下,“每10股派息1.4元”的方案,力度远远小于实际亏损4亿元的2012年。
  海润光伏的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近75%,而且其中还不乏该上市公司的高管,因此,这种分红被指有可能是一种变相的利益输送。
  海润光伏第一大股东为紫金电子,持有海润光伏25.27%的股份,而紫金电子则是江苏阳光集团100%的控股公司。海润光伏的前三大股东分别是紫金电子(持股25.27%)、江阴市九润管业有限公司(占比18.61%,下称“九润管业”)、杨怀进(持股13.57%),三者相加,或获得4.4亿元的分红。
  在此前的部分公开资料中记者发现,九润管业执行董事任向东也兼着海润光伏的董事长之职;江阴市爱纳基投资有限公司同样是海润光伏的大股东之一,其持有海润光伏1110万股,其相关负责人与任向东则为亲戚关系。
  另一方面,海润光伏在借壳ST申龙上市时,海润光伏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部分股东曾承诺:2012年,海润光伏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不低于5.1亿元,如果实际净利润未达盈利预测,全体股东将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向海润光伏补足利润差额,因而在今年只有200多万元的净利润情况下,阳光集团及相关股东应掏出5亿元左右来补偿海润光伏。
  假设阳光集团的5亿元补偿额全用来分红,那么海润光伏仍可能要通过自有资金2.6亿元左右做这一次给高管及大股东们的高额分红。不过,其中的最大受益者还是那些大股东或个人。

(摘自《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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