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不满招行房贷分段计息
2013-02-08   作者:摘自新浪财经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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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两次降息利好从2013年1月起集中释放,房贷客户月还款额有不同程度减少。不过有客户投诉称,这利好执行得不是很利索,有银行玩起了分段计息。
  2012年央行先后两次降息,一次是6月8日,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从7.05%下调到6.80%;另一次是7月6日,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从6.80%下调到6.55%,两次共计下调0.5个百分点。
  陕西王先生称,2009年从招商银行申请了29万元房贷,期限12年,中间有两次提前还款。本想着从2013年1月执行新贷款利率后,享受一些优惠,却因为招商银行的分段计息,致使1月贷款利息与2012年12月相比未因降息而减少。
  “我是每月15日还款,招行的分段计息是2012年12月16日-2012年12月31日这16天还款利息按照降息前的利率计算,2013年1月1日-2013年1月15日这15天还款利息按照降息后的利率计算,这样就要付31天利息,而平常月份银行都是按30天计算,身为客户,明显感觉到被欺骗。”王先生称银行的解释比较牵强,所谓分段计算即按日计息。
  这样就出现了虽然降息,但1月份还款额反而比2012年高的现象。新浪财经了解到,目前银行利息调整有三种形式:一是央行基准利率调整后,贷款利率在次年的年初(通常是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二是满年度调整,即每还款满一年,调整执行新的利率;三是双方约定,一般在银行利率调整后次月执行新利率。不过,大多数银行遵循的是第一种方式。
  王先生遇到的情况就是目前一部分银行对调息后的利率实行“分段计息”方式扣款,即以新房贷利率执行日为限,分元旦前和元旦后两个阶段,以新旧两种利率来计算贷款客户新一年1月份月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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