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房保险惠及近十万农户
民心工程仍需进一步完善
2012-11-30   作者:记者 胡苏/福州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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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日前在福建召开的“三农综合保险经验推广暨农网建设工作总结会”了解到,自2006年8月福建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房保险“全覆盖”以来,截至2012年9月底,省财政累计投入保费2.9亿多元,全省9.7万户农村住户因灾获得保险理赔金2.6亿多元。
  相关研究人士指出,福建农房保险构建起一套“低保费、广覆盖、统一保”的风险分散机制,不仅充实了灾后重建资金,也增强了灾区群众抗灾自救的信心,是一项“惠民生”工程。同时由于农房险的“三农”特点,也存在保费低、成本高、标的难确认等问题,需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将这项惠民政策做到更好。

  六年间累计赔付金达2.6亿多元

  2006年8月,福建省农村住房统一保险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全省670万农村住户全部纳入保险对象,在全国开了先河。
  在试点初期,福建省根据当时农村社会经济状况,将农房保险每户保额设定为5000元,年保费3500万元,保费由省级财政预算统一安排。自2008年起,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将每户保额调整至10000元,年保费相应提高至5000万元,由省级财政预算统一安排。
  截至2012年9月底,福建省财政累计为农房保险业务投入保费2.9亿多元,全省累计赔付保险金2.6亿多元,惠及9.7万户农户。其中,今年1-9月,全省农房保险累计赔付2460.38万元。
  福建是个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省份,给农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较大损失。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居民生活,福建省不仅率先实现了农房保险“全覆盖”,还扩大了农房保险承保范围,除了台风、龙卷风、暴雨、暴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外,还增加承保了火灾、冰雹、爆炸、雷击等一般灾害。例如全省每年农房瓦片受损、冰雹造成损失,就达到了农房保险总赔款的20%左右,火灾损失则占到了55%左右。
  今年4月12日凌晨,一场大冰雹袭击了福建安溪剑斗镇东阳村,村民王先瞈家的房顶被冰雹砸得稀巴烂。接到王先瞈的报损电话后,人保财险公司的查勘员当天赶到村里。通过现场勘查,王家屋瓦损失一半以上,厨房厨具、炊具也有破损。按照“屋瓦每平方米25元、厨房或饭厅每间800元”的标准,最终核定理赔2000元。
  王先瞈说,“不到一个星期,保险的2000元赔偿款就到账了。我赶紧买了新瓦铺上,要不房顶灌风漏雨的,真不知道怎么办。”
  东阳村村委主任林共清说,农房保险由政府统一投保、统一买单,即使是小灾之年或者发生零星灾害时,农户也不用掏一分钱,就能领到房屋因灾倒损的理赔款,不仅减轻了村民重建负担,也降低了基层的工作压力。
  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副总经理纪翔分析,福建农房保险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民心工程,政府买单,群众受益;二是全省统保,先行先试,全国首创;三是引进保险机制,放大财政支农惠农政策效应;四是人保财险各分支机构与当地民政部门紧密配合,赔款及时准确,确保社会稳定,社会反响好。

  农房保险面临五大难题

  然而,在总结6年来农房保险业务工作实践时,也发现了其存在不少难题。
  一是福建省农房保险费率偏低。福建地处沿海地区,每年平均受台风严重影响4-5次,加上近年来极端气候现象的频繁出现,给福建省农房造成极大损失,农房险赔付率呈现上升态势。2006年全省农房险赔付率仅为69.06%,2010年高达176.84%;而今年福建造成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较少,1-9月的赔付率也达到了49.21%。
  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农险部总经理刘剑雄说,福建农房险的赔付范围大于浙江,但浙江的农房险费率为0.083%,而福建农房险费率仅为0.075%。从农房本身的风险因素和这几年的经营情况来看,福建省农房险费率偏低的现象已经十分突出。
  二是大面积灾害事故频繁加大赔付压力。近年来由于气候环境的变化,大面积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不断增加,大灾巨灾对保险主体抗风险能力是一个极大的考验,正常年景的保费水平和经营盈余往往不足以弥补大灾年份的损失。如2010年6月的暴雨洪灾,全省农房赔款近9000万元,这一年的农房赔款已经完全消化了保险企业往年的剩余利润。
  三是被保险人身份难以确定。福建省农房统保是按户承保,被保险人实际是农户户主。但实践中存在以下突出情况:一是分家没分户;二是一户有多处住处且均有家庭成员居住;三是户口迁移至乡镇所在地,举家长期租住在乡镇所在地,有的偶尔回老家务农居住;四是户主为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为农村居民,且家庭成员大多数居住在农村房子而别处又无房子。为此,人保财险公司在2011年的农房统保协议中增加了农村住户的定义,为“以2010年12月31日在册的公安部门户籍为准”。
  四是保险标的难以确定。实践中,农房保险标的确认存在较大困难,主要情况为:一是同一被保险人有多处房屋且均有居住;二是分户未分家的且共同居住;三是户籍与受灾标的不符、居住本村或长期外出打工且它处无房屋;四是分户未分家,但部分户主又有新房住房;五是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且外地有住房的较难确定;六是户主及家庭成员外出打工长期未居住,但房屋长期由亲戚长期照看或租住。
  对此,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将举家外出务工的住房一律不纳入保险标的;有多处住房的,只对其长期居住的房屋进行赔偿;若多户未分家且共同居住的,视为一户,按一户保险赔偿计算。
  五是人力资源与理赔成本高。由于农房地理位置一般较为偏远,一旦出现大面积灾害,保险公司查勘任务重,人力资源成本较高,费时较长。

  加大投入提高政策可持续性

  针对福建农房保险“全覆盖”6年来的工作经验,相关业内人士提出,各级政府应继续加大财政对农房保险的投入力度,适当提高农房保险费率,提高保障水平;保险企业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报灾信息员队伍;同时探索政府与保险企业联合设立大灾风险基金等机制,进一步增强对农房的保障水平和农房保险政策的可持续性。
  首先,建议各级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加大对农房保险的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房保险的保障水平。
  刘剑雄表示,随着各种建筑材料、人力成本的攀升,1万元的保额已经相对较低,难以满足受损农户灾后重建的实际需求。建议各级财政共同分担这一责任,继续加大对农房保险保费的投入力度。
  其次,结合福建省农房保险历史经营数据、保险责任范围和自然灾害风险因素,并参照周边省份同类保险费率水平,建议适当提高农房保险保费,让农房保险更好地发挥“惠农、利农”作用。
  再次,建议设立农房保险风险基金和财政大灾理赔基金,在当年赔付率达到一定比例时,先行启动保险风险基金,超过风险基金部分则启用大灾理赔基金,用完后赔款依然由福建人保公司承担,确保赔付资金充足。
  最后,相关人士建议,发动村民力量,建立覆盖农村各地的报灾信息员队伍,及时收集灾情、查勘定损,进一步提高农房保险业务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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