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基金销售探索FOF无奈之举还是转型之需?
2012-08-14   作者:程俊琳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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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销量在业内引起了小轰动,大家对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的发展不要太过悲观,当然我们对当前表现也并不满意。”一家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负责人日前坦言。第三方基金销售的开局之战给这个群体带来了些许兴奋点,只是这类机构的未来之路在何方?
  如果仅以基金销售通道模式发展业务,那么一家第三方销售机构需要何时才能盈利呢?按照目前业内推算,大约20亿至30亿的存量规模才能够实现盈亏平衡,因此大家都做好了三到五年内不盈利的打算。“单纯卖基金之路肯定不好走,所以各家都在对未来业务模式进行探寻。”一位刚刚加入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的原公募基金人士表示。
  事实上,这些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也在行动。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包括展恒、诺亚以及好买等在内的多家第三方销售机构负责人,正在探讨日后发行运作基金中的基金(FOF)的可能性。他们认为这一业务模式会是未来销售机构从单纯基金销售通道向财富管理机构的转型之路。
  按照这些销售机构的说法,相比一般销售渠道,他们有着设立运作FOF的优势条件。因为目前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的模式是顾问式营销,即通过深入研究分析,给投资人提供理财建议,不仅包括大类资产配置,更包括细化的具体基金投资组合。投资人对他们的信赖和投资建议的采纳,无疑为这些机构日后设立该业务提供了两大前提:一是具有信任基础的客户资源,二是产品方案。
  不过,摆在这些机构面前的难题不是客户也不是产品,而是这一业务模式的发展是一脚迈进了资产管理领域,对于刚刚取得“销售”牌照的12家第三方销售机构而言,这一步的迈出必须要得到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牌照。
  并且,即便监管部门允许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先开展私募形式的资产管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第107条第二款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买卖或持有股票、债券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显然基金并不能作为私募基金的投资标的,所以要开展这一业务,还有多处障碍。”一位业内人士认为。
  不仅如此,除FOF业务外,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还期待监管部门日后在产品线丰富上能够多开绿灯,待业务逐步推进之余,进行多产品模式探索。
  一位长期关注第三方销售机构的业内人士认为:“第三方销售机构的成本收益是一本清晰账,目前基金销售前端千六的费用中,监督银行提走千一,需要向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千三,再加上一些资金跨行划拨的费用以及各类其他隐形费用,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卖基金并不赚钱,对于货币基金这样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很明显是卖一笔亏一笔。对他们来说,更需要在当前业务发展之际,思考未来业务模式的转变,否则,单纯依靠卖基金一种业务,很难实现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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