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灭安卓” 乔布斯的最后一战
2012-04-20   作者:唐昀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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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命的最后18个月里,乔布斯一直欲置安卓操作系统于死地。他对自己授权的传记作者沃特·艾萨克森说,他发誓,“用尽最后一口气”、“花光最后一分钱”来消灭安卓,称安卓是“剽窃来的产品”。他甚至“愿意为此打一场核战争。”

  一场“史诗”战役

  去年6月,美国地区法院法官露西·科赫在圣何塞主持了苹果公司诉韩国三星公司案听证会。科赫毕业于哈佛大学,曾任联邦检察官、硅谷一家法律公司合伙人,精通技术专利诉讼。
  “上次听证会你也出席了,”科赫对苹果公司代理律师哈罗德·麦克尔希尼说,“你说你们之间有业务往来,我忘了具体数字,是800万美元,还是80亿美元?”
  “我想应该超过70亿美元,”麦克尔希尼说。他指的是苹果每年向三星购买配件所支付的费用。没有三星的配件,苹果最赚钱的iPad和iPhone生产将陷于停顿。同时,苹果是三星最大的单一客户,2011年三星1090亿美元的营业额中,7.6%来自苹果。尽管两家公司彼此依存,在法庭上却针锋相对。
  “70亿美元,”科赫思量着说,“能私下和解吗?如果可以,我会送几盒巧克力给你们。”
  如今,9个月过去,两家公司没有显示出和解迹象。2月,苹果再次起诉三星,称其“疯狂剽窃”苹果产品。苹果在诉状中称三星为“无耻的惯犯”,不断将抄袭产品推向市场,“过去8个月里至少推出18款侵权产品”。
  这场冲突是科技界一场堪称“史诗”战役的缩影:苹果与30多家手机生产商存在冲突,包括摩托罗拉、HTC等,遍及10多个国家和地区,而这些生产商的产品采用的操作系统都是乔布斯的眼中钉——谷歌提供的安卓操作系统。

  宿怨由来已久

  苹果与谷歌的宿怨可以追溯到2010年初。当时,iPhone一路畅销,乔布斯再接再厉,于1月推出iPad平板电脑,两者均使用iOS操作系统。众所周知,乔布斯一直使用独家操作系统,并与苹果硬件绑定,以此将竞争对手拒之门外。
  谷歌与之相反,设计安卓系统并开放其源代码,免费提供给众多设备制造商。业界分析师认为,谷歌这样做旨在占领市场,控制设备制造商,“有点像毒品贩子,先提供免费毒品让你形成依赖,然后等你离不开他时便坐等数钱”。
  安卓的存在激怒了乔布斯。他在公司总部一次会议上说:“我们没有涉足搜索业务,他们却闯进手机领域。没错,他们想干掉iPhone。”
  乔布斯的愤怒与上世纪80年代苹果和微软之间的一场竞争有关。当时,他拒绝将苹果机使用的Macintosh操作系统授权给其他台式机,而他的对手比尔·盖茨则将Windows操作系统授权给无数个人电脑制造商。乔布斯对Windows操作系统非常不屑,认为是等而下之的产品,但他的嘲笑并没有阻止微软战胜苹果占领台式机市场。这一幕,与今天iOS和安卓之争何其相似。
  尤其令乔布斯愤怒的是,他认为安卓系统提供的诸多性能均为苹果独创,包括整体外观、多点触屏等。2008年,他造访谷歌总部,警告谷歌两位创始人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说,如果他们执意与iOS竞争,就只有法庭上见。

  拿HTC开刀遇挫

  由于直接与谷歌对簿公堂胜算不大,乔布斯采用迂回战术,于2010年3月向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诉,称使用安卓系统的台湾HTC公司产品侵犯苹果10项专利。“我们可以坐视不管,眼睁睁看着竞争对手偷走我们的专利发明,或者我们也可以做点什么,”乔布斯说。
  HTC创立于1997年,它利用与谷歌的合作关系,从一家零部件承造商发展成一家智能手机品牌商。哈佛商学院知识产权学者、管理学教授威利·史说“苹果挑了一个弱者”,攻击HTC是为了向使用谷歌安卓系统的设备制造商发出警告。
  HTC并非“软柿子”。它聘请顶级律师团队予以反击,其中包括谷歌的代理公司,这当然不是巧合。HTC在法律文件中称自己没做错什么,苹果将之诉诸法庭不过是为了削弱其竞争力。
  庭审前,苹果立场有所缓和,放弃了几项诉求。法官进一步缩小诉讼规模,初判HTC侵犯了苹果两项专利。2011年12月,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最终裁决,认定HTC只侵犯了一项专利。受裁决结果影响,HTC股票一度日飙升7%,达到台湾股市允许的单日波动上限。
  苹果指控HTC,激起其他使用安卓系统的手机制造商反击。最先动手的是摩托罗拉公司,它于2010年10月向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诉,指控苹果侵权;苹果则反诉摩托罗拉手机抄袭iPhone。
  这场针锋相对的专利战从华盛顿打到芝加哥,波及英国、法国、德国、荷兰、意大利和澳大利亚。由于程序上的原因,苹果反诉案于今年1月率先有了结果,法官裁定苹果举证失败;3月16日,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摩托罗拉胜诉。
  摩托罗拉曾在手机界呼风唤雨数十载,掌握大量基础专利,覆盖大多数数字设备制造。它们如此有价值,以至于谷歌2011年不惜斥资125亿美元收购摩托罗拉,以获得其1.7万项专利。佩奇说,这项交易“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保护安卓,使之免受微软、苹果及其他公司的反竞争威胁”。换言之:你起诉我,我就起诉你。

  战三星遭反击

  乔布斯转而把矛头对准三星公司。2011年3月,在iPad2发布会上,他调侃2011年是“抄袭之年”,而三星公司名列“抄袭榜单”榜首。一个月后,苹果在圣何塞起诉三星。
  直到本世纪初,三星和其他一些韩国家族企业曾公认是“天生的模仿者”。不知不觉中,三星成长为世界最大科技企业之一,是内存芯片、微处理器和智能手机显示屏的最大供货商之一,出口额占韩国五分之一。
  根据苹果起诉书,三星跳过早期艰难的研发阶段,直接模仿“苹果的创新技术、用户界面、优雅别致的产品及包装设计”,称2011年3月推出的三星Galaxy i9000手机“全面抄袭”苹果iPhone 3G外观设计:长方圆角、平板大屏。
  三星并不否认其产品外观和功能与苹果手机相似,但它辩称,所有竞争性产品,无论是微波炉还是手机,都彼此类似。而且,一个通信设备用圆角代替直角究竟有多大创新?在它看来,苹果不过是想通过诉讼排斥对手,“永久占有智能手机和移动电脑市场”。
  三星甚至指出,早在iPhone推出之前,一些亚洲制造商就已经有了类似智能手机设计。比如iPhone面市前一年,LG电子推出一款圆角的“巧克力”手机,几乎体现了苹果声称的所有设计特点,而且还申请了专利。2006年12月,苹果公布iPhone庐山真面目之前,三星为自己的一款类似产品F700在韩国申请了专利。

  战争远未结束

  就在科赫开玩笑说要用巧克力调解双方矛盾之后4个月,她主持了另一场听证会。这次,苹果要求禁止三款三星手机和一款平板电脑在美国市场出售。
  苹果代理律师麦克尔希尼说,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美国人未选用智能手机,一旦他们做出选择,就会忠实于那种操作系统,进而决定将来购买何种产品。
  三星代理律师凯瑟琳·沙利文则指出,苹果想通过平滑表面和圆角设计实现手机和平板电脑垄断,这不公平。
  去年12月2日,科赫做出长达65页的裁决,有望今年7月作出最终裁决。专家认为这一案例可能成为未来法学院专利课上的重要案例。
  法官重申,产品设计可以申请专利,但“功能”不能。将智能手机做得足够小以便于掌握,这个创意并非苹果专属,否则其他制造商将无法出售类似智能手机。同样,苹果也不能阻止竞争对手使用大屏,或在设备正面上方安装扬声器。
  至于“显而易见”的抄袭,科赫似乎偏向三星的立场,认为苹果所谓的“重大”创新有点言过其实。日本夏普2005年6月6日提交的专利申请早于苹果,两者均有“圆角、斜面、类似形状的扬声器、类似比例的显示屏和边框”。
  苹果没有退让,它新聘一家洛杉矶律师事务所,联手原先的莫里森·弗尔斯特律师事务所,于今年2月向三星提起新的诉讼,称三星最新产品侵犯了苹果更多专利。
  但知情人称,两家公司的高管最近沟通频繁,有望达成潜在的和解方案。苹果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似乎不像乔布斯那样一心置所有对手于死地。
  至于苹果和谷歌之间更大的竞争,看来远未结束。他们不仅要争夺移动设备领域的主导权,还要防范微软。此外,整合互联网和电视的数字化中枢将进入市场,这将带来新的冲突。也许,一场数字化大战,才刚刚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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