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强制拆迁须向法院申请执行
2011-09-16   作者:范春生 陈梦阳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日前就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发通知,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人权益。根据该通知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道路交通等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任何形式的行政强制拆迁行为,确需强制拆迁的,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据悉,辽宁省这份通知还要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要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对未履行调查登记、组织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做出征收决定。各地要积极筹措补偿资金,确保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做到“先补偿、后搬迁”。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有关人士介绍,今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评估,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被征收人在15日内协商不成的,由市、县级房屋征收部门组织,通过投票、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
  此外,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申请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条件的,市、县级房屋征收部门要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由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并优先给予保障。对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房屋征收部门要综合考虑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纳税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充分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协商确定补偿标准;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拆迁惠民、安置富民、保障利民 江阴让被拆迁户得益 2011-09-15
· 乡政府披上“帮拆”外衣 新拆迁法下又现行政强拆 2011-08-12
· 郑州一拆迁安置小区刚封顶即拆除 2011-07-22
· “新拆迁条例”北京出台实施细则 2011-07-04
· 北京“新拆迁细则”有待细化 2011-07-04
频道精选:
·[财智]肯德基曝炸鸡油4天一换 陷食品安全N重门·[财智]忽悠不断 黑幕频现,券商能否被信任
·[思想]周继坚:别让“陆地思维”毁了渤海湾·[思想]钮文新:紧缩货币“弊端”凸显
·[读书]《五常学经济》·[读书]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