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实施“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意见》,规定大学生创业可享受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每年每户最多可减免纳税8000元、以灵活就业形式创业的最多可申请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等。 济南市明确,对离校后2年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大学生,进行失业登记后,以灵活就业形式创业的,并按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按济南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 创办企业每吸纳1人就业可获500元岗位开发补贴。济南规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实际创造就业岗位个数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岗位500元。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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