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险助力提升公民医保水平
2011-03-11   作者:记者 陈圣莉/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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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要把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政策范围内的医保基金支付水平,将提高到70%以上”、“今年全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释放出积极信号:政府将继续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提高全民医疗保障水平。
  不过,由于我国医疗服务体系总体资源短缺,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一直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对此,许多代表委员在“两会”期间建议加大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障体系的服务力度,通过保险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让老百姓得到更大的保障。

  不多花一分钱提高医疗保障额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集团总裁吴焰在提案中建议大力推广“湛江模式”。吴焰指出,尽管新医改制度实施两年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实践中仍暴露出诸多问题,比如城乡医疗保障差距扩大、医疗保障水平偏低、社保和卫生等部门投入不足、服务效率不高、老百姓看病就医难等问题。而“湛江模式”通过充分借助保险这一独特的社会资源,建立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在全民医保体系建设中起到了消除城乡差异、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的作用。
  所谓“湛江模式”(于2009年1月在广东省湛江首次推行),是指将商业保险引入社会保障体系,政府通过购买保险公司的大额补充保险,使群众在不多出一分钱的情况下提高医药费的报销比例和额度的合作模式。
  69岁的曹秀萍患有严重的冠心病,一年要住好几次院。去年她住院三次,花了1.9万元,最多的一次8000元。在“湛江模式”实行以前,她在三甲等级的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住院可以报销30%的医药费。现在,她的医药费可以报销到45%。
  据了解,湛江地区最高报销限额已从最初的3万元涨至2009年的5万元,2010年再涨至8万元;如今在整个湛江地区,参保率已经超过98%。

  报销自费药开辟医疗服务新空间

  按照医改时间表,到2011年,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全面覆盖城乡居民,中国开始真正步入“全民医保”时代。
  “但是,医保政策只能报销目录内的医药费,目录以外的自费用药部分,如今需求很大,占比仍然很高,尤其是重大疾病的自费用药部分,通常占医疗总费用的30%~40%,仅仅依靠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仍然不能彻底解决看病贵的难题。”中国人保健康团体保险部、社保补充业务部副总经理喻华锋称,针对老百姓的自费医疗费用提供补充保险,已经成为基本医疗保险延伸出来的一个新领域。
  71岁的刘安平,是江苏镇江市最早受益于自费医疗补充保险的城镇职工中的一员。几年前退休回到镇江老家后,刘安平一年的退休金仅有1万元。2010年初,刘安平查出恶性肿瘤,在上海住院治疗时花费了15.6万元。幸运的是,镇江市已经提高城镇职工的医疗费用报销封顶线和范围,自费药也可报销40%,结果,除去基本医疗范围内报销9万多元后,刘安平还在自费医疗保障中报销近2万元,最后真正需要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只有4.9万元,大大减轻了刘安平及家人的负担。
  2009年12月,镇江市政府公布《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自费医疗补充保险暂行办法》,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享受自费医疗补充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使用超出《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的药品(在国家药典所规定范围内)、采用超出《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诊疗项目、使用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用耗材和人工器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自费医疗补充保险金给予40%的补偿。
  由此,镇江成为全国首个将社会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扩大到自费药的地区。承办该项目的是中国人保健康,目前项目覆盖人群已逾41万人,保费规模逾2600万元,越来越多的镇江城镇职工开始享受到和刘安平一样的实惠。
  “通过与镇江医保中心‘联合办公’,我们开展医疗巡查,全面参与医疗过程管理,对重点医院各阶段的病种、药品及收费项目进行审核监控,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与医保中心共担风险。”人保健康江苏分公司总经理王笋称。

  服务低保人群把保险送到病人家

  低保人群由于收入微薄,往往在社会边缘为生存苦苦挣扎,如果不幸再罹患疾病,沉重的治疗、康复费用很可能会摧毁一个家庭本就摇摇欲坠的希望,为他们雪上加霜;但如果政府持续救济补偿,又有可能因此背上沉重的财务负担。在这种情况下,商业保险的及时介入,巧妙地破解了低保群众的保障困局。
  早春3月,在辽宁锦州市郊一处低矮简陋的廉租房内,因患白血病而辍学8年的陈兴正在母亲的陪伴下做康复治疗。“如果没有保险,我儿子陈兴肯定活不到今天。”都是下岗职工且因病致贫的陈兴父母说,由政府“买单”、中国人保健康承保的锦州市城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保险,将陈兴一次次从“死亡线”上拯救了回来。
  2005年,根据辽宁省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锦州市民政局全额出资为全市特困居民投保重大疾病住院救助保险。由此,锦州市成为全国首个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为城市低保居民办理大病救助保险的试点城市。
  从2007年起,中国人保健康辽宁分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承办该项业务,在不增加费率的情况下,保险责任由原来8种大病增至10种,重特大疾病的保障面实现了100%,并负责计费、病症确认、医疗费用项目确定、发放保险赔付金等工作,按照专业管理方式进行运营管理。
  据了解,锦州市城市特困居民大病救助保险的保费为每人每年80元,由市(区)财政在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后分期划拨。当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患规定内病种,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医疗费用超过500元时,超出部分按80%进行赔付,每人每年的赔付上限为5万元,高出同期城镇居民基本医保3万元的最高报销额。此外,中国人保健康在试点中还打破了保险经营的禁区,对低保对象取消了免赔条款,允许其“带病投保”,在公平性上兼顾了“以人为本”;用参保群众的话来说:“在锦州,中国人保健康把保险做到了穷人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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