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该不该在"限制群租"上使劲
2010-12-20   作者:记者 韩丹/整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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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住建部发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如果将原来的房间分隔成多个小间出租,将会受到最高3万元的罚款《办法》还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有网民担心新规会增加租房成本,给中低收入的租房者带来负担;也有网民认为,如果新规得以实践可以消除很多隐患,但同时也很难操作,不如加大廉租房建设,调节群租行为。

  恐加大租赁成本

  有网民说,相关部门制定此办法是有一定积极因素的。隔断出租确实从消防、安全上有很多隐患,一些素质不高的蚁族也确实破坏了小区的环境。
  另有网民说,新规一实施,很多隔断间将拆掉,加大了房屋租赁成本,如果有顶风作案的,会面临3万元的罚款,而为了捞回自己的老本,他们肯定会提高房租。
  隔断间突然拆掉,北漂族就要寻找新的住所,再租不到每月500元的隔间,又租不起1500元甚至更高价格的正规卧室,那么他们或许只能去租地下室。地下室的租户多了,价格也会水涨船高。或许有些北漂族咬着牙,去租正规卧室,正规卧室的生意好了,也趁机涨价。又或许北漂族打拼多年,攒了些钱,咬咬牙去燕郊买套房子,反正燕郊到朝阳有直达车,20多分钟就到,燕郊的房价也可能跟着涨了。
  也有舆论认为,如果真正地限制了群租房肯定会造成房租上涨的影响,一个租赁市场如果没有增加供给,没有解决好中低收入人群租房的保障,只盲目地限制群租,反而会增加中低收入的租房人群的负担。

  一系列操作问题浮出水面

  对于新规如何操作,有网民说,针这一次的决定,不知道相关部门如何去执行,目前来看无非是两种做法:一是不断检查,发现违规的罚款,然后业主继续经营;二是对隔断的墙强行拆除。
  有媒体评论说,多如牛毛的出租屋,显然不可能一家一家去查房主是否分割了房屋,以及分割了以后怎样处置。房客未经房主同意转租房子,发现了以后如何制止?制止时出现纠纷又该怎么办?一系列的操作问题立刻浮上水面。
  当然,在中心城市还面临着另外的问题,很可能最便宜的出租房源消失了,租房的门槛也提高了。这会不会导致一批外来人员、年轻人无房可租?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就会出现。
  所以,简单发文,虽说号称“办法”,但执行下去,很可能是没有“办法”。房主、中介甚至房客,可能会采取很多手段来规避政策风险。这种对抗的结果,将会使政策的效益大为降低。
  以行政手段来规整出租房市场,唯一的优点就是能令行禁止,如果连这一点都失去了,它就应该被视为无效手段。所以,希望住建部有所准备,来应对新规出台后的种种状况。

  不如加大廉租房建设

  一篇名为《限制“群租”不如增加“廉租”》的网络文章指出,商品房屋租赁需要加强管理,但是否在“限制群租”上使劲,很值得住建部门度量。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政府年年讲加大经济房和廉租房建设,但年年不见落到实处。一些地方不是象征性地建少量应付了事,要不就是对租房者设置过高的门槛,令更多需要也应该得到廉租房政策惠及人群无法沾边,甚至有些地方廉租房资金,已被审计署审计出大量被挤占和挪用。住建部门作为住房主管部门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让这项惠民政策惠及到更多的人群。
  所以,与其费力不讨好地搞什么“限制群租”,不如将力量花在加大廉租房建设上。一方面保证廉租房的建设数量,增加社会供给,起到减缓高房价对低收入人群冲击的应有作用;另一方面则要降低廉租房准入门槛,不仅要向城市低保户和困难户开放,也应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廉租房,用于社会低收入的学生、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入住。这样自然可以起到抑制“群租”的势头,甚至可以反过来“冷落”那些租房者,自然调节他们的“将房间分隔成多个小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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