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廉租住房保障试水“租售并举”
2010-09-17   作者:记者 石新荣/贵阳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贵州省探索廉租房“租售并举”模式,在自愿原则下可租可售,以“成本价或略低于成本价”、“有限产权”方式出售部分廉租房给廉租户,以部分解决地方资金配套难和廉租房“退出难”问题。
  该模式运行一年多来,得到实惠的特困户表示肯定和赞扬,但业内人士认为仍有不少待完善改进之处。同时,廉租房后续管理难问题开始显现,迫切需要加大投资保障力度,加强监督管理,以使这一“德政工程”真正惠及家庭住房最困难群体。

  “售”解决了配套资金难和“退出难”问题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光荣说,贵州廉租房“租售并举”中“售”的核心是:因地制宜,自愿购买,有限产权。为此,2008年5月,贵州省出台《关于廉租房出售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地可结合当地财政状况及保障对象承受能力分别制定以“成本价或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出售给保障对象廉租住房。
  李光荣说:“有限产权的实质是购房户与政府共同享有一定比例的共有产权房,其房产证上也标有‘廉租住房’字样。购房户必须满5年以上并补缴税费和土地收益后方能出售,并以政府回购为主。”
  李光荣说,贵州推出“租售并举”主要是为了解决部分配套资金难和“退出难”的问题。
  据介绍,廉租房建设完全靠政府投资,根据贵州省2009年至2011年住房保障规划,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28.2万户(包括乡镇及工矿区)纳入分步解决的保障对象,其中,新建(筹集)廉租住房22.6万套,新增租赁补贴5.6万户。
  在廉租房的建设资金上,除国家补助外,各级地方政府需配套资金100多亿元。据了解,贵州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主要依靠中央投入,地方筹措资金是一大难题。
  不少地方希望,通过廉租房出售解决资金配套难问题。凯里市目前是全省出售廉租房最多的,共出售1110套,除分期付款外,已回收资金近4200万元。
  “‘售’确实有利于解决‘退出难’问题,减少管理成本。”都匀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刘志明说。

  有限产权房让廉租户“心里踏实”

  即便是“有限产权”,通过层层核实调查、摇号等轮到购廉租房资格的特困户们,对拥有一套廉租房心存感激,觉得心里踏实,生活有盼头了。
  黔南州龙里县铁龙路贯城河旁的廉租房点,49岁的杨如芬是龙里县第一期廉租房的48户购房者之一,这套50平方米的房子仅花3.5万元,分3期付款。除了找亲戚朋友借,还把自己的小理发店盘出去了。但杨如芬觉得非常值,因为,附近的商品房每平方米要1800元以上,廉租房才700元。
  低保户、残疾人岑坤英是杨如芬的邻居,她一次性付款优惠10%,花了3.15万元,装修买新家具等花了1万多元。岑坤英在不大的客厅里摆放了一个小货柜,出售日用杂货,帮补生活。有了自己的家,过去和父母挤住一起的岑坤英格外高兴。
  凯里市73岁的低保户唐希文做梦也没有想到,这辈子会有一套自己的房子。老房子到处漏水,“现在,下雨天也可以放心睡觉了”。
  龙里县房产局局长钟大立说,龙里县有900多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首批入住的48户是人均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无房户或特困户。他说:“龙里的四期廉租房建设共800多套,可解决绝大部分困难户的问题,其余的通过发放货币补贴来解决。”
  原住城郊工矿棚户区的低保户杨清莲是麻江县荷花池廉租房点住户,这个点是收购旧房改造的,位于县城中心,孩子上学很方便。
  麻江县建设局副局长王廷坤介绍,目前该县通过新建和收购旧房改造等共建廉租房126套,已安排110户最困难的家庭入住。
  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统计,截至2010年8月底,全省累计出售廉租住房7200套,共38.5万平方米,回笼资金2.65亿元。出售套数、面积分别占竣工、回购廉租住房总套数、总面积的31.48%和33.03%。
  截至2010年8月底,贵州省通过多种方式累计保障了114395户城镇(含乡镇和独立工矿区)低收入家庭,其中,实物配租(含出售)9266户;租赁补贴对象102479户,发放金额2.27亿元;租金核减2650户。

  建议延长上市年限,加强后续管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贵州在推行廉租房“租售并举”模式中,各地运行情况差异很大,在保障对象的审核及廉租房后续管理上,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为此,一些专家和人大代表、基层工作者提出建议。
  云南财经大学房地产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张洪教授认为,在当前我国住房市场发展参差不齐、房价纷繁复杂的情势下,“廉租住房家庭与政府资助形成的共有产权房”这一保障性住房建设新模式,具有很强的示范和推广价值。
  张洪说,关键是要卡死二次上市这一块,从5年延长到至少10年以上,可有效避免炒房。同时,应严格保障对象的审核,建立严格的退出和问责机制,使廉租房出售真正“让利”到应保对象身上。
  此外,专家还建议多户型设计,解决不同保障对象的安居需求。黔东南、黔南等自治州建设和住房管理部门有关人士指出,廉租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不应一刀切,应针对部分民族地区三代同堂、人口较多等因素适当调整。建议在建设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35至60平方米等不同户型,不宜硬性规定单套面积50平方米,以平均每套面积不超过国家规定的50平方米标准即可。
  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加强廉租房后续管理。贵州省、黔南州人大代表廉租房项目专题调研组建议,中央财政目前已加大对西部廉租房建设的资金补贴,但随着建设成本的不断上涨,地方上配套资金的缺口仍很大,仍需进一步明确廉租住房建设和出售涉及的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的补助标准。同时,廉租房的后续管理问题已开始显现,由于住户复杂、没有物管等,极易成为治安盲区。建议超前谋划廉租房的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等后期工程,积极探索廉租住房居住区管理模式,实施规范管理,让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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