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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登台 行业洗牌难避免
2010-09-01   作者:记者 文婧 实习生 刘坤领/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国人民银行制订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这代表着一直以来充满金融创新却处于监管空白的如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央行这个“管家”的严密管理下,今天正式登上了我国金融舞台。《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采访第三方支付企业了解到,在支付宝、财付通等业内资深企业应对新政良策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于8月30日牵头重磅推出“超级网银”这一动向亦不可小觑。业内在庆祝法定地位终于得到了确认的同时,却也必然面临着因市场准入资质的要求带来的行业洗牌。
  《管理办法》指出,非金融机构如果要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进行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对于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一款将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运营产生重大影响,或至全行业重新洗牌。
  分析人士告诉记者,央行的规定体现了审慎性原则,在市场与企业间设置了资本储备和现金流两道“铁门”。《管理办法》列出了从事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的资质要求,明确给出了申请的最低门槛: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指出,第三方支付平台拟在省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跨省的最低限额1亿元人民币,尤其强调了主要出资人必须拥有截至申请日的连续两年的盈利记录。
  由此,第三方支付企业面临严峻的命运抉择。三星经济研究院战略组研究员王献义指出,据央行对第三方支付企业进行登记备案的数据披露,全国第三方支付企业有300多家,一大部分长期无证经营的从业者将被拒之门外而清除出局;而对于支付宝、财付通等行业领先者来说,迈过最低门槛是不在话下的,真正威胁他们的是客户备付金的管理。
  据介绍,《管理办法》明确禁止任何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并且提出,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这一举措从制度上为客户备付金的安全提供了担保,但是对于‘支付宝’们来说,这却是一个水涨船高的浮动门槛。”王献义说。此外,他表示,新政还对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提出了持续监管的要求,累计亏损超过实缴货币资本一半的支付机构,将被央行责令停办支付业务。而有重大经营风险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也有可能被责令停止办理支付业务,类似“快钱”涉嫌卷入网络赌博案,足以使支付机构的从业者们人人自危。
  就在《管理办法》实施前两天的8月30日,央行牵头强力推出“超级网银”,亦有意着手进入红红火火的第三方支付行业。业内人士分析说,“与第三方支付相比,同样拥有代缴手机费、水电煤气费、房租、信用卡还款等功能的‘超级网银’,在安全性上更值得客户青睐。”上海聚富财富管理中心分析师俞利苹也表示,“‘超级网银’还是抢了第三方支付的活,无疑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当头一棒。”
  也有观点认为,《管理办法》的出台,“超级网银”的推出,并不代表扼杀蓬勃发展的第三方支付行业,央行此前表示,央行支持“经其批准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支付服务组织的接入,实现网上支付等电子支付业务的跨行清算的高效处理”,第三方支付企业也盼望能参与其中。支付宝相关负责人在超级网银推出后公开表示,“超级网银”是一个基础设施层面的升级,不仅不会影响到第三方支付的正常使用,对于第三方支付的用户体验提升等也会带来积极影响。财付通负责人也认为,“超级网银打通了各银行间的连接,使得银行系统成为整体,这对于第三方支付来说更是如虎添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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