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奥巴马金融改革方案通过风险依旧
    2010-08-06    作者:陈思进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过一年半的辩论、谈判、妥协,奥巴马的金融改革方案通过了参众两院的投票,这个难产的“婴儿”终于诞生!奥巴马称赞新法案是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对消费者的财务进行保护的法案。
  但仔细一看,在洋洋洒洒的新法案中,对于其中的关键部分与原先的草案相比,大大削弱了改革的力度。比如对华尔街今后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督,特别是金融衍生证券——这次金融危机的根源,基本没限制。
  我在银行家信托工作时,我的上司就告诉我,在这儿上班永远是最兴奋(Exciting)的,因为所做的项目永远是全新的。也就是在那儿,我了解了什么是衍生证券,弄懂了通过对这些证券这样反串、那样对冲等实际操作手段,将其以充满了“异国情调”的名称包装起来出售,便给华尔街带来了丰厚的利润。
  渐渐地我感到迷茫,这样包装证券究竟有什么用?除了给华尔街带来利润,它们能创造真正的财富吗?一天我向老板提出这个问题,他说“不明白吗,这样包装金融创新产品,是为了能让风险得到更有效的管理呀。”
  这个回答很牵强,因为随后而来的几次大小金融海啸,都恰恰是由衍生证券而起。华尔街投行就是用各种创新的衍生证券,把风险漂亮地包装了起来,变成美丽的罂粟,就像掺了三聚氰胺的奶粉;通过高杠杆率,使纸面上的利润一时间可以倍增,令高盛、摩根斯坦利等华尔街投行保持了难以想象的高利润。
  再拿奥巴马引以为傲的对“消费者保护”这一条来看,由于华尔街大多数对冲基金在美国之外注册,不受任何监管部门的监督,更不在美国证券法的管辖之内,且金融杠杆超出了原始投资的20倍,风险极高。贝尔斯登、雷曼兄弟、美林、摩根斯坦利和高盛证券,都拥有大量的大型对冲基金,以过度的杠杆对冲,超过60%的公司收入来自对冲基金。
  因此,奥巴马原本的草案中明确提议“限制华尔街银行巨头,以他们自己的银行资金进行高风险交易……禁止银行拥有高风险的对冲基金”。而现在通过的新法案却“允许3%的银行资本投入高风险的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银行风险依旧,从何谈起对消费者(也就是投资人)的保护?
  正是这种想法促使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主席阿戴尔·特纳(AdairTurner)对现代金融发展的社会价值提出了质疑。前美联储主席保罗·沃克尔(PaulVolcker)略带恨意地认为,近期唯一有益的金融创新是自动取款机(ATM),这倒是说到了点子上。
  就因为新法案无法封杀金融新产品的出现,没法阻止最优秀的头脑在贪婪的驱使下玩出更复杂的新花样。但是新花样又一定会层出不穷,肯定会活跃在新法案的限制之外。可以预见,下一轮的金融创新产品,就像二十年前金融衍生品新出笼那样,将以更新、更有创意的面貌出现,而且肯定对热切而茫然的投资大众来说,犹如当年的次债般,号称是“风险最低、收益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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