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每两三年调整提高
    2010-07-13    作者:记者 王涛/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网

  我国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将实施动态调整。国土部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落实到位。
  根据《通知》,各地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年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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