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级和中央单位公费医疗改革尚需时日
    2010-01-29    作者:记者 陈圣莉/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在去年海淀、西城、平谷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北京要大力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区县公费医疗制度将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
  据介绍,北京市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主要分三级,包括中央、市级、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总人数超过100万人。今年,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公费医疗改革将先行在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年内区县所属公费医疗单位都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预计涉及人数45万。
  对于市级和中央单位公费医疗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张大发表示,区县公费医疗改革全面启动并平稳实施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再会同相关部委制定办法并请示国务院,待国务院批准后启动,预计进一步的改革尚需几年时间。
  此次公费医疗改革将以“改革实施后现有待遇不降低”为原则,也就是说,由财政出资,各区县将建立公费医疗补助。据了解,各区县公费医疗标准并不相同,如通州区公费医疗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享受门诊报销85%、90%、95%;而石景山的报销比例要稍低。而按照目前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在职人员大医院门诊就医,超过1800元的部分,方可按50%比例报销。对于由此产生的“待遇差”,则由公费医疗补助来“平衡”。这意味着,公费医疗改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所享待遇将包括基本医疗、公费医疗补助两部分。据悉,公费医疗改革的详细方案预计在下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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